洱源县妇联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作者:县妇联 发布时间:2011-10-18 15:50:07 点击率:23
发挥优势 精心组织
洱源县妇联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以及习近平、周永康同志对群团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及创新提出明确指示和要求,洱源县妇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党政所需、妇女所求、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合适位置,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创新服务载体和实施服务项目,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在履行好妇女维权职能,宣传动员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切实履行依法维权职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有效途径。一是构建社会化妇女维权工作机制。通过多部门合作实现各部门资源共享、优势功能互补,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等手段,真正形成了妇女维权工作的合力。开通了“12338”妇女法律维权热线,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综合运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心理支持、协调处理、代理诉讼等渠道,为贫弱病残等特殊妇女群体免费或减免相关费用提供法律援助,为广大妇女提供快捷、方便、高效的法律知识和心理疏导、情感解惑、婚姻家庭关系处理等热线咨询服务,发挥心理干预功能,化解潜在社会心理问题。近三年来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40件。二是建立妇女信访及诉求反馈工作机制。把妇联信访工作和信访机构作为了解妇女群众诉求、化解妇女群众矛盾纠纷,为妇女群众排扰解难的重要窗口和渠道。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妇女信访工作网络。三年来共接来信来访案件247件,办结率达100%。通过信访渠道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建立实施实事化维权工作机制。连续多年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协调社会资源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实事。每年组织在职干部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开展“关爱女性健康知识大讲堂”等活动,有效维护了妇女的健康权。多年来县妇联一直关注贫困儿童,自实施“春蕾计划”以来,共救助贫困学生1500余人次,落实救助款20万余元,向学校、困难学生捐赠图书、玩具、服装等5000余件,使许多优秀的贫困孩子顺利完成了学业,保证了贫困女童的受教育权。四是建立家庭助廉工作机制。组织全县乡科级实职领导干部及其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6000份,广泛宣传廉政家庭公约,促进广大家庭成员共同筑牢思想道德法纪防线,争做“文明和谐廉洁家庭”。
二、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服务妇女创业发展
一是加强培训,增强妇女参与发展的能力。深入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充分利用各类妇女教育阵地和多种教育途径,针对不同妇女群体的需要,开展系列培训。面向农村妇女重点加强科技培训,提高增收致富能力;面向城镇女职工加强岗位技能培训,组织技能比赛和科技革新,提高岗位建功能力;面向妇女创业典型,对她们进行现代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信息品牌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增强她们的发展能力;面向妇联干部举办岗位能力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妇联干部对新时期妇女工作职责和任务的认识,真正达到了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以致用的目的。三年来培训妇女63000多人次,通过各类培训,增强了城乡妇女的创业能力,涌现出一批县级致富女能手、巾帼建功标兵。赵玉琴等优秀女性获“云南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二是搭建平台,提升妇女参与发展的水平。县妇联积极协调政府部门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援助活动,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妇女就业渠道不断拓宽。07年以来,为300多名妇女创业者办理了小额贷款,发放资金2000多万元。
三、加强妇女宣传教育工作,弘扬和谐发展主旋律
一是以活动为载体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县妇联多年来一直潜心致力于妇女儿童工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特色活动,优化妇女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妇女素质和参与竞争的能力。通过开展妇联干部培训班对妇女进行职业技能、法律法规、婚姻家庭、卫生保健等方面的培训,使近万名妇女从中受益。为构建和谐的社会风尚,县妇联积极开展红色主题文艺演出、妇女健身舞蹈比赛、才艺展示、体育运动会等文体活动,展示新一代妇女的精神风貌,倡导健康和谐的生活方式。二是树立典型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年的“三八”节,县妇联都要表彰一批为妇女儿童事业作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利用媒体广为宣传报道“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巾帼文明示范岗”、“平安家庭”、“双合格”家长等先进典型。近两年,适应县域经济与和谐社会发展要求,县妇联对传统的表彰类型进行了调整,把农村妇女“双学双比”和城镇妇女“岗位建功”融为一体开展城乡妇女岗位建功活动,并开展以“保护洱海·巾帼行动”为主题的优秀妇联组织、巾帼文明示范岗、创业女能手、岗位女能手、平安家庭评选活动,获得了社会一致好评,营造了有利于妇女儿童发展的社会氛围。共表彰了州级“三八红旗集体”11个、州级“三八红旗手”18个、县级先进集体9个、县级先进个人98个以及县级妇女创业先进典型3个。她们是洱源妇女的代表,是广大妇女的榜样。
四、加强妇联基层基础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
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对妇联组织要求更高、难度更大。实践中我们着力加强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健全组织,进一步夯实组织基础。目前,全县90个村(社区)建立了妇联组织,妇联组织覆盖率达到了100%。县级机关妇委会11个,妇女小组39个。妇联组织的建立为开展妇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住党群共建契机建设“妇女之家”。在党群共建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是从中央到地方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级妇联按照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合力服务群众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妇女之家”创建工作。全县90个村(社区)建立了“妇女之家”并已挂牌。县妇联成立了“妇女之家”建设工作督导小组,对各地“妇女之家”建设情况进行督导,从活动上带、从培训上帮、从制度上保,确保“妇女之家”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创新载体,延伸妇女工作手臂。上下联动,聚焦重点工作,组织医疗卫生、家庭教育、科技环保、妇女维权、扶贫帮困等各类志愿者队伍,深入村(社区)开展宣传、咨询与服务活动。目前,全县已建立10多支巾帼志愿者队伍,有巾帼志愿者200多人。
五、积极探索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机制,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一)健全了解和掌握妇女需求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妇女需求调查制度、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之家“民情报告制度、妇女思想动态联系反馈制度等,全面、准确、及时把握妇女群众的思想动态、利益需求。
(二)健全妇女利益表达机制。要加强与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联系,进一步完善“两会”议案提案制度、健全主席信访接待日和干部下访制度、探索建立妇女信访代理制度,畅通和拓宽妇女群众的利益和诉求表达渠道,促进妇女的利益需求在党委政府的决策中最大限度地得以体现。
(三)健全妇女矛盾化解机制。要进一步发挥基层妇联组织和村、社区“妇女之家”在法律政策咨询、家庭矛盾调解等方面的作用,促进完善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调解员、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等制度,建立健全事关妇女儿童突发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协调党委政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健全妇女情绪疏导机制。要克服妇联工作行政化倾向,坚持一线工作方法,深入基层,贴近妇女,针对妇女的多元需求,加强对重点妇女人群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依托“妇女之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在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等方法的基础上,以服务凝聚人心,引导妇女积极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良好心态。
(五)健全妇联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机制。要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在社会组织中灵活多样的建立妇女组织,有效开展妇女群众工作,发展壮大各类巾帼志愿者队伍和社工维权志愿者队伍,组织妇女参与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和群防群治工作,进一步扩大妇联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服务覆盖,做深、做细、做实社区妇女工作,凝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六)健全妇联基层工作保障机制。以党委政府加强和完善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契机,积极争取工作资源和条件,切实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的投放到基层,使基层妇联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阵地做事,进一步充实基层妇联工作力量,拓展为妇女服务的有效资源,促进基层妇联组织工作更加活跃、更有活力、更有成效,使“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真正扎根在基层和妇女群众之中。
(县妇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