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六项要求创建州级文明单位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30 16:39:53 点击率:20
洱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六项要求创建州级文明单位
2009年,洱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到2011年,三年届期已满。洱源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继续申报州级文明单位。通过成立领导组、重温誓词、上报请示、制定规划等措施抓实州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洱源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支部结合单位继续申报州级文明单位实际,对机关全体党员提出六点创建要求:
一是遵纪守法。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要求机关全体党员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党纪国法、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二是明礼诚信。人无信不立。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无论是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还是在家庭美德方面都要做到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尊老爱幼、邻里团结。机关全体人员都要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公仆,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三是宏扬正气。正气是一种思想情操、一种精神境界。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永葆浩然正气,做到光明磊落,不阳奉阴为。要明是非、辨善恶、秉正义、抑邪气。要经得起社会的监督,要坚持真理、坚持原则、坚持党性、维护法规和工作制度,不能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要凭职责和实绩说话。
四是尽职尽责。责任重于泰山。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在其位、谋其政,把监督工作做好、做出实效;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头。把责任体现在干事创业上、体现在工作中、体现在真抓实干的过程中。
五是团结协作。团结出凝聚力、战斗力、生产力。增强团结协作是机关建设永恒主题,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自觉服从班子集体领导、拥护集体决策、维护机关党支部团结统一、增强机关党支部整体形象。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严于律已、宽以待人;要善于尊重和欣赏别人多姿多彩的个性,谅解和包容别人工作中的失误。共同创造一个舒畅和谐、团结高效的干事环境。
六是保护环境。保护环境,从我做起。洱源县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县,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从本单位着手,从爱护办公楼的一草一木着手,营造机关良好的卫生环境,以优美的环境来达到促进身心愉悦和促进工作开展的目的。以实际行动支持洱源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杨杏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