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贯彻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30 16:31:44 点击率:20
洱源县加强《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的学习贯彻
一是组织广大基层干部学习规定原文及我省的实施办法,全面把握其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对规定提出的镇乡领导班子成员“19个不准”和村“两委”干部“22个不准”等禁止性要求进行重点领会,认真对照自查。二是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四个一”教育活动中,将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签订勤政廉政承诺和组织廉政知识测试的主要内容。三是借助短信平台,向100多名镇乡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领导干部模范遵守规定,带头廉洁履职、秉公用权。 (吴立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