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卫生局讨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作者:李春荣 发布时间:2011-11-25 15:24:54 点击率:26
洱源县卫生局讨论《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11月16日,县卫生局针对已成初稿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试行)》进行了专题讨论会。
为有效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结合我县实际,特需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会上,各参会人员就试行办法中的各条款逐一进行了讨论及修改。经过讨论形成了我局的修改意见,并于11月17日将修订稿件实时上报县政法委办公室审核。(李春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