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七个加大”给力党风廉政建设
作者:张培勋 发布时间:2015-03-06 14:14:08 点击率:55
2014年,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新常态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采取“七个”加大的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力促进了“3·03”“4·17”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洱海保护治理、“三清洁”等重大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和重点工作有效落实,对全县39个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了3轮大检查,在全州率先出台领导干部约谈办法,约谈干部45人。
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抓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利用正反典型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开办落实“两个责任”专栏,搭建学习交流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践行党的宗旨,切实担当责任,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
三是加大制度建设力度。认真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清理修订党内法规制度,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大权力监督制约力度。认真落实省委“四项工作制度”,严格实行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促使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五是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出台明察暗访常态化规定,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和“庸懒散慢玩浮”突出问题,开展明察暗访114人次,约谈领导干部26人,诫勉谈话3人,实施问责11人,通报7期。
六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积极配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在洱源开展巡视工作,切实整改巡视反馈的问题,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转交办,从严惩处,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2件44人,涉及科级干部12件13人,在全省129个县市案件查办工作考核中,该县排在第18位,被省纪委评定为一等奖;在全州12个县市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该县排在第2位,被大理州委评定为优秀等次。
七是加大执纪执法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共选调6名科员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安排30万元资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查办专项经费,县乡纪委工作经费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工资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