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2011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 试 实 施 方 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20 16:34:54 点击率:76
洱源县2011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面 试 实 施 方 案
根据大理州人事局《大理州2011年考试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和《关于2011年全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或实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11〕50号文件)精神,为切实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我县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经洱源县公开招考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此次面试工作,在洱源县公开招考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并成立面试工作监督组,监督组负责对面试工作的全程监督。成员如下:
组长:吕伟雄 县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局长
成员:尹育江 县人大教科工委主任
徐继光 县政协教科文卫委主任
李福雄 县纪委信访室主任
二、面试考生的确定
在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特殊紧缺岗位按大人社复〔2011〕14号批复要求执行),确定2011年洱源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的时间、地点
洱源县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面试工作确定在2011年8月25日(星期四)上午8:00—下午17:00进行,地点在洱源县宁湖小学(县城)。
四、面试的组织
1、面试的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考场设置。2011年8月25日在面试地点设置一个考务室、三个考场、三个考生候考室,各室分开且保持足够距离,确保互不干扰。每个考场设考官席、应考席、计分席、监督席、旁听席。
3、考官组成。每个考场设一个考官组,由1名主考官和6名考官组成(主考官参与打分)。其中主考官从具有一定主考经验的考官中于开考前抽签产生,考官从具有公务员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中差额抽签产生。
4、面试所需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
5、考场监督及旁听人员组成。每个考场设3位监督人员,县纪检监察、县人大、县政协各指派1人。每个面试考场设旁听人员为2名(如无人报名则取消)。
6、试题命制。面试试题由监督组在面试前一天(8月24日)随机抽点相关人员,并由监督人员带至封闭地点,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封闭命制,试卷在临考前由监督人员送达考场。命题人员在8月25日开考30分钟后方能解除封闭。
7、考生面试实行代码制。临考前由监督人员、引领人员集中该场应考考生进行抽签,确定出场顺序号,此顺序号即为考生的面试代码。考生对抽签结果必须签名确认。
8、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应答,超时回答无效。
五、面试成绩的确定
考生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每个要素采取10分制的方法评定。在计算面试成绩时,按每要素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乘以各要素权重,求和后除以5得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如同一岗位出现笔试、面试成绩都并列,且同时进入体检人选时,先采用面试成绩不保留小数点位数的方法区分,无法区分时,再采用加试得出面试最终成绩。
根据大人社通〔2011〕50号文件规定,洱源县2011年公开招聘的34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来划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根据并列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不合格的考生,如对测评结果有异议,可在测评结束后10日内由本人写出申请提出复测。
洱源县招聘职位的复测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重新组织考官组进行复测,复测结果为最终认定结果。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主要审核考生相关证件与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是否相符,县教育局主要审核考生的毕业证、学历性质等相关信息。
2、复审材料:考生须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教育局验证合格后加盖印章的毕业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加分证明(少数民族审核身份证和户口册,其余按公告要求审核)及部份招聘岗位所需的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当即发给面试通知书,不能提供原件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当天,由候考室管理员查验考生的《身份证》、《面试通知书》。
3、面试前,对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作有关面试的说明。
4、面试试卷由各考场考生查验密封情况后,由监督人员启封分发给考官。
5、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官及工作人员如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6、旁听的社会人士实行自愿报名,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23日,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和书面申请(须加注单位或村、居委会意见)到县人社局报名,并请报名者于8月24日上午8:30到洱源县人社局抽签确定,如旁听人员与考生之间出现有回避情形的则旁听人员不能在该生所在考场旁听(费用自理)。
7、考生面试使用普通话或汉语方言作答。
8、应试顺序由监督、引领人员在临考前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生在候考室候考,并实行封闭管理。
9、主考官、考官、监督人员、旁听人员、计分员、工作人员等一律实行集中管理,禁止出入考点。除引领人员外,以上人员与待考考生分别使用不同卫生间,禁止接触。
10、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提及自己的姓名、父母的姓名及工作单位,只提代码。考官使用的面试评分表中,只填代码,不填姓名,姓名由计(统)分人员最后填写。
11、面试结束后,经复核无误,随即向考生、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
12、报考同一主管部门不同单位相同专业,归类相同(统分统招岗位)的拟聘用人员,聘用岗位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自主选择。
13、请县公安局派干警负责考场保卫及考点封闭工作,相关工作人员的通讯工具由监督人员统一收缴管理,考生的通讯工具由候考室管理人员统一收缴管理。
14、面试工作中如遇到新情况和疑难问题由洱源县公开招考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洱源县委组织部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一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