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监督助力反“四风”
作者:高加正 发布时间:2015-07-29 17:08:33 点击率:47
“四风”向来为老百姓深恶痛绝,严重腐蚀党群、干群的血肉联系,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反“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拍,成效显著,但一些“四风”转入地下,仅仅依靠纪检检察机关的力量远远不够,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是趴下“四风”隐身衣的必由之路,是打赢反“四风”攻坚战的有力助手。但要充分发挥群众在反“四风”中的监督作用,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增强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群众才是国家的主人,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公仆理应为主人服务。但由于受千百年来封建思想的影响,领导干部往往被视为“官老爷”,老百姓往往要看“官老爷”脸办事,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是常有的事。只有加大宣传,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领导干部摆正公仆的位置,放下身段,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人民群众才会勇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勇于和“四风”作斗争。
二是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俗话说“言路不通,万事皆空”,要建立健全群众监督相关的规章制度,让群众监督有途径、有方法、有效果。设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保证电话有专人负责接听,及时给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并保证举报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不被泄露,以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要定期、不定期到固定地点接访,收集民情民意,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反映的干部职工存在的“四风”问题,要及时查清楚,本着对党和对群众负责的原则,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给群众一个交代。
三是要建立群众监督激励机制。对群众反映的“四风”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及时答复,让群众监督体现实效。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对人民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经查属实,挽回了国家、集体损失的,要给予举报人一定的奖励,以激励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对因客观原因导致错误举报的,也要以宽容的态度处理;对诬告的,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防止对领导干部的打击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