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炬之光(记二十余年践行司法为民的法官李炬海)
作者:闻伟泉 李永辉 发布时间:2011-08-17 08:09:16 点击率:188
如炬之光
——记二十余年践行司法为民的法官李炬海
在洱源县的法官队伍里,有一位在基层法庭工作了二十年的“老法官”,他所审理的2000多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他就是洱源县邓川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李炬海。“历尽艰难终不悔,只因心中神圣的信念——司法为民。”这是李炬海20余年如一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的诺言。
“五心”服务顺民意
李炬海从事司法工作的24个年头中,有20年是扎根在邓川镇人民法庭。他针对农村特点,不断延伸服务半径,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农民为中心”的转变,不断缩短法庭与农村的地理距离,拉近法官与群众的心理距离。多年来,他共组织巡回审理各类民事案件1000多件次。
李炬海认为,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不能就案办案,一纸判决对法官来说等于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但有时诉讼双方的矛盾仍然存在,有的还隐藏着新的或更大的纠纷。因此,他要求法庭法官在办案过程中要胸怀“五心”,即公心、细心、爱心、热心、耐心,要努力找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切入点和结合点,促使双方彻底化解矛盾。邓川镇法庭每年的案件调解率在80%左右,李炬海承办的案件调解率达85%以上。
邓川镇中和村在落实烤烟面积时,发现一组和三组的村民黄某某、周某某两户向集体承包后用于建窑烧瓦的30亩土地的合同期已满,而该土地仍被黄某某、周某某户继续占用。邓川镇法庭受理案件后,作为案件承办人的李炬海深入实地调查,耐心地给两户宣讲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仅三天就促成双方达成协议,黄、周两户自愿在近期内退出土地交还集体用于栽种烤烟。
两袖清风暖民心
在办案中,他公正执法,公开办案,清白做人,维护了法律的正义和尊严。2007年5月,他成功调处了一起民事案件后,当事人出于感激,私自为他存了200元手机话费。他觉察后,及时向院党组作了汇报,并退还当事人200元现金。
由于基层法庭直接面对群众,案情纷繁复杂,许多案件矛盾焦点集中、冲突较大,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遇到蛮不讲理的情形,但他总是凭着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沉着应对,化解矛盾。有的案件当事人由于自己的无知,法律意识淡薄,对李炬海的调解不屑一顾、置之不理,甚至进行利诱、恐吓,企图干扰案件的审理,面对这种情况,他总是重复着那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一个案件都只有原告与被告,没有特殊,更没有超越法律的人”。20多年来,他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圆满地解决了一件又一件棘手的案件。
为了履行好“群众满意是我最大的追求”责任承诺,他狠抓便民设施建设和便民措施的落实,多方争取,建成可容纳近百人的审判庭。他落实司法救助,近两年来共办理当事人申请的减、缓、免交诉讼费案件16件,减、免诉讼费2.02万元。
近几年来,他每年审理的案件均在100件以上,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精湛,多次被洱源县人民法院党组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2006年2月,被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庭长”。邓川人民法庭先后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文明单位”;2006年2月被大理州中级法院记集体“三等功”;2007年9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庭”。
20多年来,看到有越来越多的农民群众相信法律,懂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李炬海感到工作再苦再累也无怨无悔。(闻伟泉 李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