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建立健全水质监测考核评价体系
作者:宝永康 满江浩 发布时间:2014-12-17 10:54:24 点击率:32
为了切实加强洱海流域河流保护治理,进一步提升入洱海水质,我县建立健全了水质监测考核评价体系。
制定了《洱源县主要河流水环境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洱海保护治理考核奖惩体系,以激励奖惩推动工作落实,尤其对“‘两江一河’有4个月以上达到Ⅳ类水质标准,8个月不超过Ⅴ类水质标准”这一硬指标进行分河段考核,由州、县环境监测站在流域六镇乡入境、出境河道设15个水质监测点,实行一月一监测,将水质监测情况进行分析通报。对业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一律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免职,并把环保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和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河(段)长”制度,形成了一个河段、一个工作班子、一套治理方案、因地制宜开展的工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