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挂牌成立
作者:县环保局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5-10-28 10:54:14 点击率:71
10月13日,我县举行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成立大会,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充分发挥我县作为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示范区功能。
县委副书记、县长丁洪涛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杨文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代兴,县政协主席李国侯,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孙丽娟出席会议。副县长龚红松主持会议。
丁洪涛在会上指出,要充分认识组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重大意义。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成立,对于集中优势资源、合力攻坚加快我县生态建设步伐,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组建生态委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保护洱海的迫切需要,是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重要举措。
丁洪涛要求,要齐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成立后,要切实提升理念,从“五位一体”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思维,苦干实干,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丁洪涛强调,要明确重点,抓好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组建后,要把体制改革与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指导好全县生态文明县建设,统筹建立可持续利用的资源保障体系,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建立和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制定湿地、园林绿化发展规划并实施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抓好“三清洁”工作,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实施好西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重点做好“一河两湖”生态旅游小镇开发建设各项工作。同时,要进一步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科学考评,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形成体现生态文明导向的考评“指挥棒”,更好地激发各级各部门建设生态文明的积极性、创造性;要严格执法,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究必从重,增强生态文明执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开展不间断执法巡查,加大处罚违法的力度,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副组长杨永胜在会上通报了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筹备工作情况。
会后,丁洪涛、杨文泽、杨代兴、李国侯共同为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揭牌。
县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是整合县环境保护局、县洱海流域保护局、县湿地管理局、县园林绿化管理局职责,实行实体化运作,由16个县级部门和9个镇乡组成,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实行委员制,主要负责统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问题,洱海流域管理、环境保护管理、环保执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加强联合执法和监督管理。为稳步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