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治”之花红艳郑家庄
作者:施新弟 发布时间:2014-11-10 11:40:55 点击率:17
洱源县三营镇郑家庄把依法治县活动与弘扬民族文化、促进科学发展、增进民族团结紧密结合起来,以民族文化丰富依法治县活动,以依法治县活动促进民族文化建设,更好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加快了全村经济社会发展。
“民主旋律”让村民舞出了新生活。郑家庄是全省“民族团结示范村”,共125户525人,有汉、白、藏、傣、纳西、傈僳、彝7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30%,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聚居村。2006年确定为全省民族团结示范村。2013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05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950元。近几年,郑家庄村把“民主理村、依法治村”贯穿于农村经济建设和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始终,建立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制度,定期不定期公开,使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选择权的热情不断提高;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村内重大事项先由党支部研究提出方案,再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最后由党支部组织实施,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农村建设”离不开群众的民主参与和积极支持;党支部对村集体资金收支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由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不定期进行审计,及时公布,对群众有疑问的事项及时解决;制定了村规民约、管护措施及管理制度,村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负总责,并推选出管护人员,使群众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维护和管理过程中,让群众爱护公共设施、爱护公共卫生变成自觉的行动;开展创建“平安和谐村组”活动,在村内开展普法教育等活动,成立义务护村治安联防队,进行治安巡逻,营造了平安和谐的环境。
“依法治村”结出了和谐村。以抓好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为突破口,通过利用村级宣传栏定期出版法制宣传墙报,请派出所、司法所的干警进村上法制课,召开群众大会宣传政策法规、通报当地违法犯罪案件等方式,对村民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成立了村民小组长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在每个自然村、村民小组设定调解员,采取分片包干负责的办法,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组建帮教小组,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预防了重新犯罪。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和谐家庭、平安村活动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专题学习,树立“三个离不开”思路,实现了民族更加团结、社会更加稳定、治安更中良好、群众更加安康。村里农忙时节和办红白事时,各民族之间都主动相互帮忙,汉族大嫂去市场,出门时总会问一下藏族阿妈需不需要捎点什么;藏族阿妈闲聊时,也会帮忙看着玩耍的小孩……这些,正逐渐成为许多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的日常习惯。群众学法、用法意识逐渐增强,全村没有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农村治安形势较好。
“法治创建”实现了新跨越。以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为重点,开展依法治村、以德治村、村民自治工作,有的放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普法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村内治安热点问题得到及时整治,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违法青少年得到帮教。通过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提高了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强化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真正做到了预警于初始,防患于未然,提高了新形势下动态信息控制能力,实现“人到格中去、事在网中办”。为使村级社会治安得到综合治理,健全村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小组、纠纷信息员三级治保调解网络,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广泛开展“自强、自主、诚信、友爱、节俭”为主题的家庭美德教育活动。各民族同胞利用民族节日和农闲时节自编自导自演文艺节目,用不同民族的语言和文艺节目传播文明的生活方式、宣传党的富民政策、倡导家庭和睦、鼓励群众勤劳致富,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讴歌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