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五措并举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
作者:杨金华 张培勋 发布时间:2014-06-20 09:37:02 点击率:22
洱源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突出抓好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个中心工作,五措并举,扎实做好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的管理、努力争取和实施项目建设、尽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三项任务,稳步推进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一是把帮助驻村谋发展,促增收作为首要任务。新农村指导员根据村情民意,按照“十二五”规划思路,引导和帮助驻村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并经常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民在生产中运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协调解决。
二是把帮助驻村解难题、促文明作为重点工作。新农村指导员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来抓,积极帮助驻村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切实抓好道路、水利、能源、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破除陋习,推动乡风文明建设。
三是把帮助驻村保稳定、促和谐作为重要内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积极配合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班子抓好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密切关注土地纠纷等问题,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消除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在农村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净化农村社会风气。
四是把帮助驻村抓班子、促管理作为根本保障。新农村指导员积极帮助和指导驻村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协助村“两委”班子规范村级事务的管理运作,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一事一议”、“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村民的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紧密结合县委的总体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五是做好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资金的监督管理。由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镇乡使用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实施资金时,须向所在镇乡新农村工作队队长汇报,按用途安排,上报县新农队办备案认可后,方可使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资金使用情况总结上报县新农队办和县财政局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