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法院邓川法庭开展联合调解巧化民事纠纷
作者:宋文锋 发布时间:2014-05-07 15:11:37 点击率:41
5月5日,洱源法院邓川法庭充分借助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到当事人家中开展了联合调解,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较为尖锐的民事纠纷案件。
原告陈某诉被告张某健康权纠纷一案,双方系邻居,关系一直很好,但是由于被告一时疏忽大意未将自己的牛绑牢,导致牛逃脱并将原告顶伤,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了纠纷,争吵不断。案件诉至法庭后,虽然法庭干警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地为当事人双方反复释明相关的法律规定,讲述法理人情,但是由于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被告始终不愿意赔偿原告。考虑到原被告双方是邻居,一旦没处理好双方的纠纷就会严重影响到双方的邻里关系,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员在当地较有威信且与当地村民比较熟悉,在村中说话比较有分量、村民容易信服,法庭干警便及时联合了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到当事人家中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庭干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耐心同当事人阐释法律、讲道理,原、被告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且和好如初,既化解了矛盾,更挽回了双方和睦的邻里关系。
法庭干警通过一次普通的调解,不仅发挥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优势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也通过调解工作相互交流了经验,取长补短,并在解决纠纷的同时宣传了法律知识,切实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