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县委组织部: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选准用好干部
作者:田冀 发布时间:2014-10-30 16:40:24 点击率:319
洱源县委组织部通过强化部务会的集体领导责任、组织部长的第一责任和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按规定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全县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强化部务会履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体领导责任。一是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选用作风好的干部。加强组织审核把关,严把动议、考察等重点关口,坚持实行书面提名推荐、征求纪委意见、任前公示、任前廉政知识考试、任前谈话、干部试用期、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干部述职述德述廉等制度,有效防止了“带病提拔”、“带病上岗”问题的发生。2014年以来,就79名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向县纪委征求意见,组织69名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和任前谈话,对69名干部进行任前公示,9名干部实行试用期。二是坚持从严治吏,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离任(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发现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视情况及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组织处理。2014年以来,69名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填报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书,委托县审计局对9名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着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监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组织生活制度,进一步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
强化组织部长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部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结合组织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同时,加强对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日常管理、监督约束,督促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二是推进组织部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清理和规范单位以及岗位权力事项,编制职权目录,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权力依法运行。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认真查找重要岗位、重要环节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廉政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实施预警处置,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与执纪执法机关、审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与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系,不断加大干部廉政教育工作力度,会同县纪委、县委党校等单位开展乡村干部巡回培训工作,对1200余名乡村干部进行了廉政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强化组织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一是认真落实干部经常性提醒教育制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主动与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咬咬耳朵、扯扯袖子,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2014年以来,县委组织部3名副部长共与全县445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二是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工作。结合乡镇党代会年会,开展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工作,对4个试点乡镇的44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民主评议。聚焦“四风”,扎实开展群众路线专题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