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法院抓实基础工作服务群众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25 09:26:44 点击率:40
鹤庆县人民法院抓实基础工作服务群众
鹤庆县人民法院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努力提高民事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围绕民生问题,维护群众权利。民事案件大多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的争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县法院始终加大对不法行为的制裁和合法权益的保护,重点解决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人身损害等案件,倡导明理诚信、和谐友善的社会关系,防止一般性纠纷转化为恶性案件、民事纠纷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
强化诉讼调解,修复人际关系。近年来,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调判结合,调解为主”的方针,不断强化调解意识,探索调解方法,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前、庭前、庭中、庭后、宣判甚至是执行过程中,倡导“全程全员参与调解”,并总结出“调解八法”,调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修复了当事人因诉讼而受损的人际关系。调解工作得到上级法院认可,黄坪法庭被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指导人民调解先进集体”。
探索速裁方法,构建高效机制。鹤庆县人民法院在2009年初成立速裁庭,用简便方式审理松桂、六合、龙开口三个乡镇的民事案件,突出审判工作的“快、简、省”特点。2010年县法院速裁庭审结的93件案件中,15日内审结的有66件,其中当天审结的有60件,极大地提高了审判效率。2011年4月,在全州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县法院的速裁机制受到州法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州法院进行了推广运用。
加强巡回审理,方便群众诉讼。针对鹤庆县一些山区群众经济困难,居住分散导致出行难、诉讼难的实际,县法院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坡脚沟畔,极大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解决了家住山区、经济困难、出行不便、年迈体弱的当事人的燃眉之急,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正当权益,受到群众的欢迎和赞扬。
开展宣传培训,提高法制水平。在民事审判过程中,鹤庆县法院每年都要选择合适的案件在各乡镇进行公开审理,邀请乡镇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村组干部参加旁听,以案释法,提高旁听人员的法制水平,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同时开展“法制进企业”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通过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制水平。
开展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为切实保障经济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法院实施了司法救助活动。从2008年到2011年6月,县法院受理的2264件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因经济困难申请免交、减交诉讼费,以及县法院以简易程序或调解、撤诉方式结案而减半收费的案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85%,共减免诉讼费约25万元,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了违法行为,又减轻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