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深入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2-06 18:39:55 点击率:76
鹤庆县深入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 鹤庆县着力推进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以基层党组织争创先进带动群团组织和所在单位争创先进,以党员争创优秀带动身边群众争创优秀,汇聚推动中心、服务群众的强大合力,努力把创先争优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着力推进“组织共建”,努力扩大党群共建组织社会覆盖面。鹤庆县各单位各部门和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着眼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以非公有制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与工青妇组织同建共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共调整设置党总支27个,新增党支部104个,全面消除党员空白村民小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新建党组织17个;共新建工会组织 7 个、共青团组织65个、妇女组织 7 个,其中全县非公有制企业新建工会组织7 个、共青团组织23个。县总工会新组建了鹤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县城永乐江超市、黄坪商贸公司、恒达汽车修理厂等非公有制企业工会7个,新发展会员730名。共青团县委按照有利于发挥团组织作用和“边组建、边规范”的原则,探索行业组建、村企共建、片区联建、工团同建等“两新”组织团建模式,组建了鹤庆乾酒有限公司团总支、天顺超市团支部、鹤庆宾馆团支部等65个“两新”组织团(总)支部,扩大了团组织覆盖面。积极推进拟创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示范点工作,确定鹤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会、鹤庆乾酒有限公司团总支和金墩乡邑头村妇代会申报州级示范点,鹤庆县职业中学工会、云鹤镇总工会、云鹤镇秀邑村妇代会、辛屯镇新登村妇代会、金墩乡和邑村团支部和草海镇母屯村团支部为县级示范点,各示范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提出保障措施,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工作总结,力争达到创建目标。 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壮大党在基层的工作力量。配强配齐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班子。县妇联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圆满完成妇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乡镇妇联主席9人、委员69人,村妇代会主任113名,委员1255人,113个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支委班子38人,进入村委班子21人,同时进入“两委”班子42人,89.4%的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113名村妇代会主任中,大专学历1人,高中、中专学历32人。经过换届,基层妇联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使妇代会成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有效阵地。县总工会积极推动乡镇工会和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召开了全县乡镇工会和企业工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乡镇和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对全县各级工会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任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县总工会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四个乡镇配备了工会专职副主席,对星级乡镇工会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星级乡镇工会创建活动。召开共青团鹤庆县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鹤庆县十八届委员会,顺利完成乡镇、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乡镇团委换届工作中,结合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选举产生乡镇团委书记9人,委员91人,村级团支部书记113名,支部委员450名,通过乡镇、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和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加了团组织工作力量和联系青年的渠道,扩大了共青团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了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 着力开展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了全县乡镇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专干及企业工会主席业务培训,培训人员50人,主要由县总工会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从工会职能、作用发挥、维权帮扶、财务管理和工会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工会干部履职水平和工作能力;团县委举办共青团大理州委2010年农村基层团干部鹤庆县培训班,对130多名团干部进行了团务知识、禁毒知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培训,选派9名少先队辅导员参加“大理州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选派9名乡镇团委书记参加全省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培训。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因地制宜,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以社会需要为导向,以妇女需求为重点,通过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等方式,积极开展蔬菜、蚕桑、法律、妇幼卫生、牲畜养殖知识方面的培训;同时与县职业高级中学共同招收了71名妇代会主任、致富女能手参加的中专学历培训班(学制3年),提高了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的能力,全县各级妇联组织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99期,22100名农村妇女参加培训;组织374名妇女参加农函大、农广校学习。 着力推进阵地共建,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党员之家、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四家共建”活动,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实现共建共享。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各村建立党员活动室、农家读书屋、妇女之家和团员活动中心;各单位各部门在党员活动室增设职工活动中心、青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使之成为党员、职工、团员、妇女学习活动的综合阵地;鹤庆酒厂、星球太阳能厂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设了功能齐全的党工青妇活动场所。
鹤庆县着力推进组织共建、队伍共建、阵地共建,以基层党组织争创先进带动群团组织和所在单位争创先进,以党员争创优秀带动身边群众争创优秀,汇聚推动中心、服务群众的强大合力,努力把创先争优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着力推进“组织共建”,努力扩大党群共建组织社会覆盖面。鹤庆县各单位各部门和县总工会、共青团县委、县妇联着眼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以非公有制企业、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与工青妇组织同建共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共调整设置党总支27个,新增党支部104个,全面消除党员空白村民小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新建党组织17个;共新建工会组织 7 个、共青团组织65个、妇女组织 7 个,其中全县非公有制企业新建工会组织7 个、共青团组织23个。县总工会新组建了鹤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县城永乐江超市、黄坪商贸公司、恒达汽车修理厂等非公有制企业工会7个,新发展会员730名。共青团县委按照有利于发挥团组织作用和“边组建、边规范”的原则,探索行业组建、村企共建、片区联建、工团同建等“两新”组织团建模式,组建了鹤庆乾酒有限公司团总支、天顺超市团支部、鹤庆宾馆团支部等65个“两新”组织团(总)支部,扩大了团组织覆盖面。积极推进拟创建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示范点工作,确定鹤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工会、鹤庆乾酒有限公司团总支和金墩乡邑头村妇代会申报州级示范点,鹤庆县职业中学工会、云鹤镇总工会、云鹤镇秀邑村妇代会、辛屯镇新登村妇代会、金墩乡和邑村团支部和草海镇母屯村团支部为县级示范点,各示范点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创建工作计划,提出保障措施,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和工作总结,力争达到创建目标。
着力推进队伍建设,壮大党在基层的工作力量。配强配齐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班子。县妇联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圆满完成妇联换届工作,选举产生乡镇妇联主席9人、委员69人,村妇代会主任113名,委员1255人,113个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支委班子38人,进入村委班子21人,同时进入“两委”班子42人,89.4%的妇代会主任进入村“两委”班子,113名村妇代会主任中,大专学历1人,高中、中专学历32人。经过换届,基层妇联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使妇代会成为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的有效阵地。县总工会积极推动乡镇工会和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召开了全县乡镇工会和企业工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乡镇和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对全县各级工会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任务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县总工会按照上级通知精神,四个乡镇配备了工会专职副主席,对星级乡镇工会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星级乡镇工会创建活动。召开共青团鹤庆县第十八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鹤庆县十八届委员会,顺利完成乡镇、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在乡镇团委换届工作中,结合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选举产生乡镇团委书记9人,委员91人,村级团支部书记113名,支部委员450名,通过乡镇、村团组织换届选举和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加了团组织工作力量和联系青年的渠道,扩大了共青团组织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增强了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
着力开展基层群团组织负责人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干部素质。县总工会组织开展了全县乡镇工会主席、副主席、工会专干及企业工会主席业务培训,培训人员50人,主要由县总工会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从工会职能、作用发挥、维权帮扶、财务管理和工会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高工会干部履职水平和工作能力;团县委举办共青团大理州委2010年农村基层团干部鹤庆县培训班,对130多名团干部进行了团务知识、禁毒知识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培训,选派9名少先队辅导员参加“大理州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选派9名乡镇团委书记参加全省乡镇(街道)团委书记培训。全县各级妇联组织因地制宜,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以社会需要为导向,以妇女需求为重点,通过举办培训班、送科技下乡等方式,积极开展蔬菜、蚕桑、法律、妇幼卫生、牲畜养殖知识方面的培训;同时与县职业高级中学共同招收了71名妇代会主任、致富女能手参加的中专学历培训班(学制3年),提高了农村妇女科技致富的能力,全县各级妇联组织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99期,22100名农村妇女参加培训;组织374名妇女参加农函大、农广校学习。
着力推进阵地共建,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全县各级各部门各行业积极开展党员之家、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妇女之家“四家共建”活动,整合资源、拓展功能,实现共建共享。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各村建立党员活动室、农家读书屋、妇女之家和团员活动中心;各单位各部门在党员活动室增设职工活动中心、青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使之成为党员、职工、团员、妇女学习活动的综合阵地;鹤庆酒厂、星球太阳能厂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设了功能齐全的党工青妇活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