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计生两不误 村民自治新举措
作者:李镜泷 发布时间:2014-01-23 09:46:12 点击率:42
党建计生两不误 村民自治新举措
——记鹤庆县辛屯镇南河村首创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制
2013年9月10日,州政府计生工作督查组到鹤庆县开展半年督查工作,在听取了辛屯镇南河村党总支书记汇报了该村计生工作后,对该村首创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制推进各项计生工作的做法表示赞同,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制符合农村实际,在切实抓好农村党建的同时,把计生工作落到实处,探索出了一条农村计生工作新路子,值得推广和学习。
2013年12月25日,在南河村采访时,鹤庆县人口和计生局局长赵鸿铸告诉记者:“南河村计生工作较有特色,2011年被省人口和计生委、省计协列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该村进一步完善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生村规民约,创造性地在全县首先实行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制,经过一年多的努力,计生工作成效显著,达到了管自己、教子女、帮亲友、带四邻的目的,同时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记者的印象中,近年以来的农村计生工作,大都由村妇委会主任兼村计生宣传员来开展,是农村妇女干部理所当然从事的工作,而中心户长制的做法来源于草海镇母屯村管理农村党员的创新举措,看似毫无关联的二者是怎么联系到一起呢?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采访了南河村党总支书记段金泽。
段金泽多年从事农村工作,在辛屯镇的好几个村担任过书记,十分熟悉农村工作,从他朴实的话语中能感受到他干劲十足、干净利落的工作作风,他说:“农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依然离不开党的领导。作为村党总支一把手,我是计生村民自治工作领导组组长,也是村计生协会会长。村计生协会下设理事会,理事会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进行调整,让一些既是党员,同时也是计划生育示范户的村民充实到村计生协会理事会中。在此基础上,我们实行了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制。”
通过段金泽的一番娓娓道来,记者明白了党建工作与计生工作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并根据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制的运行情况归纳出这一机制独具特色的几个要点。
首先是确定计生工作中心户长。从受到表彰的计划生育典型户、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离退休老干部中选出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并使党员的数量占到一定比例。南河村现有的48名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平均年龄在40岁左右,党员占到了80%,男女比例为4:6。
其次是确定计生工作联系户。根据计生工作中心户长所在片区以及与其较为接近的亲戚朋友分布情况,每位中心户长负责定向联系15至20户计划生育户,通过中心户长向联系户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及各项计生惠民政策,确保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到户,各项计生惠民资金及免费技术服务落实到人。在联系户中,把有外出打工的流动人口家庭、再婚家庭及双女户确定为计划生育重点监管户,对其实施追踪管理,发现问题便及时汇报给村“两委”。在监管联系的同时,户长还努力为联系户排忧解难,积极关心计划生育贫困户,并带头指导联系户开展各种生产活动。
第三是形成工作情况通报和考评制度。每个季度末,村“两委”都要召集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召开一次会议。会上,计生工作中心户长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及时通报出现的问题,尤其是重点监管户的情况。如果发现问题,便汇集各方面力量开展工作,力争避免计划外生育的发生。每年的党员民主评议中,计生工作中心户长是党员的,其计生工作履行情况便成为是否应评定其为优秀党员或合格党员的主要依据。
在具体的工作中,南河村还将农村工作与计生工作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对计生工作比较支持的群众,南河村“两委”便在安居房建设、危房改造及巩固、圈房改造、确定低保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以上各项优惠政策便不予以考虑。每年的“三八”妇女节,村里都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在宣传计生政策的同时,对村里的先进计划生育夫妇、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南河村的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制将农村计生工作的阵地进一步前移,改变了计生工作只是村计生宣传员和村民小组信息员专职去做的陈旧观念,体现了党员带头、村民自治、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达到了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为农村计生工作开创了一个新的模式。实践证明,南河村的计生工作中心户长制行之有效,也是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我们相信,南河村的做法,必将带动更多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开展好计生工作,使农村计生工作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