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2012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喜人
作者:施 尧 李镜泷 发布时间:2013-03-11 19:35:59 点击率:12
鹤庆县2012年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喜人
2012年,鹤庆县按照中央、省、州的统一部署,进一步落实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各项任务,为推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鹤庆和美丽幸福新鹤庆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全县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鹤庆县结合实际,以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为龙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相关内容贯穿到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全县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新闻宣传之中,使之转化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构筑起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思想基础。认真组织了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推荐道德模范候选人50人,经评选,拟命名第二届道德模范39人。
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的,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了“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教育活动,采用“集体宣誓、网上签名、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形式,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家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在社会奉献爱心,从小养成良好道德品质。继续净化社会文化环境,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关注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农村 “留守儿童”、“流出儿童”、“流散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问题,开展了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好“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着力引导未成年人认知传统、尊重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向上级争取资金25万元,在松桂镇中心小学建设“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为乡村学校青少年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了有力的阵地支持。
以提高城乡文明程度为目标,深入推进幸福鹤庆建设工程。为积极开展幸福鹤庆建设活动,鹤庆县制定了未来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和任务。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在全社会努力形成文明驾驶、文明行车、文明乘车、文明行路的良好风气。对售票处、候车室、影院、图书馆、文化馆、休闲广场等公共区域脏乱差现象进行了整治,分两次清理护城河500米,累计投入排污资金约7万元。进一步加大对景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提升宾馆、酒店、景点、景区的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搞好文明氛围营造,积极争创国家和省、州级文明风景旅游区。通过深入开展“车让人”文明出行活动,在全县形成了文明出行的良好风气。
继续深化“三大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县城乡文明程度。通过抓宣传教育、抓生产发展、抓工作业绩、抓环境建设、抓制度规范、抓考核检查等“六抓”活动,深入开展了文明城镇、文明行业、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创建工作,向省州级推荐并经考评验收省级文明小城镇2家,省级文明单位9家,省级文明村4家,省级文明社区1家,州级文明小城镇2家,州级文明单位33家,州级文明村6家,州级文明社区2家,州级文明风景旅游区1家。创建并申报县级文明小城镇2家,县级文明单位100家,县级文明村17家,县级文明社区2家,县级文明风景旅游区1家,县级文明行业1家。进一步规范了全县文明小城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社区、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行业的文档资料管理,基本做到了档案独立,健全了文档资料。
认真组织实施“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2年,鹤庆县共推荐9名高中“宏志班”学生,其中有6名被录取。推荐“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2名大学新生。在“德馨桑梓·助飞鹤阳”助学活动中,动员全县各级文明单位捐资助学,共有70个文明单位捐款351248元,在全社会进一步兴起捐资助学热潮。
加强文化建设,不断丰富城乡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县宣传文化中心配套设施配置,努力加快文化设施相对滞后乡镇的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其文化辐射带动作用。在县城集中开展了科技活动周主题宣传活动,到各乡镇集镇开展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4000多份,受众20000多人次,促进了科技、文化、卫生常下乡。组织开展了“红红火火过大年”主题志愿者服务活动和迎新春焰火晚会、龙狮灯展演、春节广场文艺演出、庆元旦迎新春健身长跑活动、迎国庆大家乐集体健身操展演等系列文体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通过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2131工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共享等工程,进一步加强了乡村文化站(室)建设,整合资源,为农民提供多种文化传播载体。
认真组织“绿色电脑进西部活动”,在2011年争取到50台电脑,2012年争取到30台电脑,分配到最需要的部分中小学校、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室,改善了山区、农村的工作条件,丰富了农村群众、中小学生的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