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教育局“五要求”“一通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出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05 16:18:00 点击率:15
鹤庆县教育局“五要求”“一通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出实效
自全县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鹤庆县教育局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三深入”为平台,以“五要求”和“一通报”制度,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和气县教育局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据介绍,2014年,县教育局将切实抓好学前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全县人民办好教育。一是县教育局将着力抓好初中阶段“控辍保学”工作,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全县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保持在9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毛入学率达105%以上,初中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高中毛入学率达85%以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5%。2014年9月前,完成云鹤镇第二幼儿园招生;争取每个乡镇办1所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公助形式的幼儿园;三是积极支持鹤庆一中、鹤庆三中申报一级二等高中示范学校,扩大鹤庆职中办学规模,力争办成国家级重点职业中学;四是逐步建立责、权、利统一的教育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紧围绕“群众得实惠”这一主题,县教育局公开承诺、重点办好三件惠民实事。一是加快学校食堂建设,切实改善食堂设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组织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高中小学生健康水平。二是完成D级危房拆除重建14000平方米和B、C级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6000平方米建设任务,新建、扩建、改建幼儿园6所,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等项目建设,完成云鹤镇第二幼儿园建设并实现招生。
鹤庆县教育以“三深入”为平台,以“五条纪律”要求和“一通报制度”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和各股室负责人率先垂范,开展“三深入”活动,以五条纪律要求和月实名通报制给给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员工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推进教育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局党委将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分为六个小组,由局领导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副组长,挂钩联系全县5所县属中学和10个乡镇中心学校,各工作组深入学校、深入课堂、深入师生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广泛听取师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学校解决实际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提高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群众的能力。在开展“三深入”活动中,一是工作组成员每月至少深入挂钩学校一次;二是事先不打电话、不打招呼;三是到坝区学校不在当地就餐,工作结束一律回家就餐,到外区学校一律安排在学生食堂就餐,不搞特殊;四是轻车简从,尽量不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五是对待师生和群众要态度谦和,行为礼貌,言辞恳切。为确保深入基层挂钩联系学校工作,推进学校工作作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在“三深入”工作中,工作组对基层学校和教师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经验、亮点及校风师风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表扬”、“批评”两部分对学校实行月实名通报制,弘扬优良校风师风,转变不良作风,推进各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寸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