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精选人强管理力促指导员工作出成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08 14:08:12 点击率:24
鹤庆县精选人强管理力促指导员工作出成效
鹤庆县精选人强化管理使我县第七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取得较好成效,进一步密切了干群关系,保证了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进一步帮助驻村理清了发展思路,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赢得农村干群的普遍赞誉。
2013年,鹤庆县共选派了第七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134名(其中省级7名、州级43名、县级84名),组成9支乡镇工作队派驻到全县113个村开展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在选派指导员时坚持要党员且党性原则强的人,要年轻家庭拖累少工作有激情的人,要心系农村肯干事创业的人,抽硬人硬抽人。同时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强化支持,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分管领导、专门管理机构、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构建起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管理体系,为指导员发挥作用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为提升指导员素质和履职能力,确保指导员尽快熟悉农村工作,进入工作角色,鹤庆县采取举办培训会、召开工作队长例会和指导员工作例会等方式,组织指导员学“三农”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学十八大精神、“四群”教育及杨善洲、张晓东同志先进事迹,学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做法,形成指导员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第七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指导员工作执行力,确保指导员认真驻村履职,全县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2013年,鹤庆县在把工作队及指导员日常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年度考核范围的基础上,将指导员工作与县级派出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与对乡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考核挂钩、与村“两委”工作年度考核挂钩,做到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考核,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最大限度的激发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的工作热情,推进新农村建设。
为充分发挥指导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努力营造指导员干事创业的良好工作氛围和干事环境,鹤庆县一是任命党员指导员为所驻村党总支(支部)常务书记,让指导员有为、有位,搭建起指导员干事创业的工作平台,为指导员发挥积极作用提供舞台。二是根据党委、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给指导员下任务,压担子。
鹤庆县将指导员工作与派驻单位挂钩帮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指导员所驻村既是选派单位新农村建设挂钩村,又是“四群”工作联系点和扶贫、抗旱、助残挂钩村。各派出单位立足部门优势,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积极给予挂钩村和指导员支持,做好指导员的坚强后盾,形成了“领导挂点、干部驻村、单位支持、工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为突出乡镇党委直接管理职责, 2013年,鹤庆县改变以往直接由县级具体安排指导员所驻村的做法,改由乡镇党委根据本乡镇工作实际、各村工作重点和指导员个人专长等,合理安排驻村指导员。在具体管理使用上,在完成好各自所驻村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采取分散驻村与小片集中、临时集中开展工作等方式灵活、统筹管理使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总体要求,紧密联系群众,高度重视群众利益,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认真推进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工作,积极为所驻村办实事、好事,取得了较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