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使命 踏实履职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建功立业
作者:张 松 发布时间:2011-10-15 08:05:41 点击率:49
牢记使命 踏实履职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建功立业
——在全县第四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总结表彰暨下派第五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动员欢送会议上的讲话
(2011年2月16日)
中共鹤庆县委副书记 张 松
同志们: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第四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总结表彰暨下派第五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动员欢送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第四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表彰第四批新农村建设先进派出单位、优秀工作队长、优秀指导员及先进工作者,安排部署我县2011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任务,并欢送第五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奔赴各村开展工作。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们对在2010年度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的优秀指导员和指导员先进派出单位进行了表彰,并宣读了受省、州表彰的先进派出单位、优秀工作队长、优秀指导员及先进工作者名单。刚才,受省委、省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指导员代表苏伟松,受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的优秀工作队长张锦清,受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的先进派出单位代表县发展与改革局的领导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寸金灼同志代表第五批指导员作了表态发言。他们的发言很朴实,很生动,非常鼓舞人心,听了很受启发。我们为能有这样一批批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奉献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而感到骄傲和自豪,同时,也因为有这样一批队伍,我们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充满希望。在此,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对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积极努力的各位指导员以及关心支持帮助我县新农村建设的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
希望各乡镇、各派出单位和第五批下派的指导员向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下去,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加强管理,促进履职,第四批指导员工作成效显著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问题的极大重视。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连续五年向全省农村下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这是省委、省人民政府在新形势下转变干部作风,培养锻炼干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步伐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我县已连续下派了四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做到了“一村一名指导员、一乡镇一支工作队”。
为切实加强第四批指导员的领导,我县调整充实了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由县委李六八副书记任组长、我任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抽调两名指导员专门负责新农队办日常工作。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尤其是工作队总队长负起了综合协调的作用,加强对指导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增强了指导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指导员在岗履职和工作有效性。县委新农队办切实履行管理和指导的职责,加强对指导员的管理,安排阶段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系。一是印发了《鹤庆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的意见》,明确了指导员工作关系、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请休假制度等;二是加强督查,采用电话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的办法,督查指导员在岗在位和工作完成情况。三是建立工作队长例会制,每双月由县委新农队办召集一次工作队长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困难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各工作队也建立了工作例会制度,每月集中指导员召开例会,进行交流、分析并安排工作。四是严格考勤,由乡镇党委、政府记录指导员出勤,并就工作履职情况作出评定。五是落实生活补贴,县、乡下派的指导员由县财政统一拨款,由县委新农队办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给指导员,当月出勤不足或工作履职评定为差的不予兑现生活补贴。六是认真编制简报,宣传交流各工作队及指导员的典型经验,一年来,县委新农队办共编写简报18期,对指导面上的工作,便于县委、政府领导掌握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促进了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批指导员驻村开展工作以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新农村建设工作,为开展好我县新农村建设给予了有力的指导。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指导员派出单位领导及县委新农队办经常深入乡镇、村看望指导员,帮助指导员解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增强了指导员搞好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各乡镇党委、政府按照省、州、县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县委新农队办切实履行管理和指导的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队和指导员的管理,安排工作任务,加强沟通联系,促使指导员在岗在位、认真履职,使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扎实有效,顺利推进。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支持、各方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一年来,第四批指导员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派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立足农村基层,找准角色定位,切实履行“村情民意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富民强村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制度建设督导员、组织建设指导员”的职责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第四批指导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积极投入抗旱救灾工作。面对去年遭到百年不遇的严重旱灾,驻村指导员特别是驻山区严重干旱缺水村的指导员面对灾情,踏实履职,客观分析旱情影响,积极应对灾害,正确宣传旱情状况,发动群众开展生产生活自救,避免了群众恐慌。配合水利部门及乡镇、村组,寻找新的水源点,做好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组织群众做好小春生产中后期管理,加强春耕备耕工作,合理布局大春生产,实施水改旱项目,有效应对旱情。加强护林防火工作,遏制森林火灾高发、频发的势头,保障森林资源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配合做好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工作,加强疫病监控和防范措施,保证人畜旱期安全,确保了大旱之年无大疫。积极捐款,以实际行动为抗旱救灾做出贡献,指导员共捐款1.145万元。抓住机遇,加强项目争取工作,加大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据统计,指导员帮助争取到位资金255.68万元,其中抗旱救灾资金212.59万元,各类物资折资56.54万元。
(二)是帮助理清发展思路。第四批指导员深入农户家中和田间地头,走访群众,掌握村情民意,从所驻村的实际出发,帮助村组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制定发展计划,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据统计,指导员共走访农户32461户36250人次,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684次1103858人次,完成驻村摸底调查159份,提出合理化建议1039条,其中被采纳955条,帮助村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814个。积极为所在村的发展献计献策。
(三)是帮助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去年,在中央、省、州补助1000万元的基础上,我县财政再拿出500万元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重点用于村间道路、小水利、卫生室、文体活动场所等建设,指导员积极参与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深入农户,宣传组织发动群众,协助村组做好材料申报、确定实施项目,并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及其他方面的优势,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稳步推进,帮助所驻村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掀起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高潮,促进了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整治,方便了群众出行。
(四)是帮助村级组织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去年是第四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之年,各指导员驻村之后,认真学习换届选举的有关政策法规,积极配合协助乡镇、村做好村级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配套完善并加强共青团、妇代会、治保调解和老协等群团组织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服务承诺、设岗定责、双联双带和三培养工作,协助村组认真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各村实际,充分发挥指导员的“六大员”职责,推动各村工作的顺利开展。并以开展创建“先进工作队”、争当“优秀指导员”为主要内容,按照各工作队“五好”和各指导员“五带头”为总体目标,在工作队及指导员之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了全县新农村建设。
(五)是帮助规范村务管理。第四批指导员在所在村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议两公开”即是对村内事务尤其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建设事项和重大事项,按照“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工作法。指导员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工作流程,提出了许多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及其规范运行的意见,并督促村干部付诸实施,做到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维护了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六)是帮助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指导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督促和协助村干部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公正公平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对于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向群众宣传解释有关政策,为他们积极争取合法权益。对于集体资产、村务财务、土地承包等农民群众关注的问题,指导员配合上级查明情况、搞清问题,帮助村级组织健全和规范有关制度及运行。共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723起,有效调解矛盾纠纷1399起。
(七)是积极推进扶贫工作。2010年度我县千村扶贫百村整体推进项目在新峰等9个行政村实施,涉及67个自然村3690户15958人。驻村指导员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9个行政村计划总投资4962.57万元,实际完成总投资7087.96万元。全面完成了农户“八有”和行政村、自然村的“六有”项目,计划新修公路8条30公里,完成9条35公里;计划硬化路面32000平方米,完成35700平方米;新建学校1所427平方米;新建村委办公楼1304平方米,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八)是积极推进省级重点建设村工作。2009年省、州批准我县实施板北等8个自然村作为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第四批相关指导员继第三批指导员之后,积极协助村组做好工作扫尾,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的问题着手,在省级补助15万元的基础上,各项目村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强化资源整合, 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2010年4月,8个省级重点建设村共投入资金约867.6万元,全面完成了规划建设项目,并已通过州级验收。通过项目实施,使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环境脏乱差的情况得到整治,村容村貌有了较大改观,为项目村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10年,省、州下达我县实施的省级重点建设村为南汤乾等10个自然村,相关驻村指导员协助村组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立足实际,编制了建设规划,明确了建设目标、内容。在省级补助每村建设资金15万元的基础上,还在县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补助110万元,同时,各项目村强化整合各级各部门和社会资源投入项目建设中。目前,部分村的项目建设已经完成,部分村还在实施之中,整个省级重点村建设有望在今年4月前按质按量全面完成。
(九)积极争取各类资金为新农村建设注入活力。第四批指导员加强与派出单位沟通联系,争取派出单位及有关部门的支持。有81个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到指导员所驻村看望慰问指导员,支持建设项目122个,支持资金1572.5万元,极大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如省总工会从百万职工爱心捐款中拨款80万元,共完成松桂镇中窝、大营2个村309件爱心水窖建设,雨季结束前全部蓄满水,真正达到当年建设、当年见效的目的,让中窝村309户群众和大营村饮水困难群众喝上安全放心水,省总工会从本级经费中拨出70万元,用于解决金墩、西邑、黄坪、龙开口、六合5个乡镇部分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困难问题。省总工会在工作经费中支持资金33万元,用于省总工会下派指导员所驻村解决实际问题。大理烟厂为派驻我县的2名指导员各安排30万元资金,用于所驻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等等。各级指导员派出单位的大力支持,有力地推动了我县的新农村建设。
此外,指导员还积极参与完成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保费收缴、农村科技培训、环境卫生整治、血防、户口整顿、人口普查等各项工作。
事实证明,我县第四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成绩十分明显,达到了培养锤炼干部、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对“三农”的感情、丰富农村工作阅历、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九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115名指导员的工作成绩受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特别是广大指导员克服了交通不便、条件艰苦等各种困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完成了县委、县人民政府交给的重任,为我县农村各项工作作出了积极的努力,赢得了当地干部群众的称赞和广泛好评。过去的一年,对第四批指导员来讲,是服务“三农”的一年,是辛勤工作的一年,也是满载收获的一年。“有事就找指导员”的赞扬之声就是对指导员工作的充分肯定。在这里,我代表县委、县人民政府再次对一年来在新农村建设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感谢!
从总的情况来看,我县第四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进展顺利,有创新、有突破、有亮点,得到了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肯定。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少数乡镇对指导员的管理不到位,“老好人”思想严重,出现不想管、不愿管、甚至弃管现象;二是部分派出单位对指导员生活上关心不够、工作上指导不力,不掌握指导员的生活和工作情况,存在一派了之的现象,个别单位以工作紧为由随意召回指导员,给指导员安排本单位的工作,让指导员两头兼顾;三是少数指导员事业心、责任心不够强,存在“走读”现象,在岗时间少,工作成效不明显。四是少数指导员不重视学习,对农业农村工作不十分掌握,工作无头绪,进入工作角色慢。五是部分村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下派指导员就是带项目、带资金,对指导员期望值过高。六是对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的典型经验、先进事迹等宣传报道不足,信息简报的时效性较差。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年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履行职责,安心驻村,确保第五批指导员工作再创佳绩
根据省、州党委、政府的部署,今年继续向建制村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这是连续下派的第五批指导员。县委、县人民政府对第五批指导员选派工作高度重视,县委组织部及时下发了《在全县范围内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通知》,选派第五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仍然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党委(党组)决定的方式进行,要求从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和省州驻鹤单位中选派政治素质好、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作风踏实、身体健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后备干部、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担任指导员。这次选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加之各单位人员都比较紧缺,但在各单位的积极支持配合下,已按省级5%、州级15%、县级50%、乡镇30%的比例,全县共选派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116名,其中省下派6名、州下派15名、县级下派61名、乡镇下派34名,并以乡镇为单位,组成9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每个工作队设队长、副队长各1名,队长同时兼任所驻乡镇党委副书记。今天大会之后新选派的指导员将前往各派驻村开展工作,希望全体指导员在新的工作岗位上,不负重托,在新农村建设中砺炼、充实、提高自己,创造新的业绩,为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下面,我向各位指导员提几点希望和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
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是指导员增进“三农”感情,砺炼自己,提高综合素质和各方面工作能力的大好机会。希望第五批指导员驻村后,第一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省、州农村工作会议,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县人代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理解掌握会议精神实质,全面把握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坚定服务“三农”的决心和信心,以实际行动践行“三个代表”,把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在“三农”工作中得以体现和落实。第二要甘当“小学生”,在加强学习理论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同时,虚心向基层群众学习、向基层干部学习,学会解决问题、协调工作和狠抓落实的方法,在实践锻炼中丰富阅历、提高能力、完善自我,弥补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空白”。第三要认真学习实用农业科技知识,针对驻村工作实际,刻苦学习粮食、甘蔗、蚕桑、烤烟、畜牧、核桃生产等有关方面的知识,加强对农民群众的科技培训,指导农民群众依靠科技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同时要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为农民群众提供产、供、销服务,指导农民群众生产适销对路、经济效益好的特色农产品。第四要努力克服三种思想,即挡门户的思想、无事可做的思想、急于求成的思想。第五要摆正位置,正确处理好与当地党委政府的关系、与“两委”班子之间的关系、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到指导不指手、帮助不包办、监督不对立,在内尽力出谋划策,在外当好桥梁纽带,善于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实处着力,先调查研究,后提出建议,做到谨慎从事,甘当“幕后英雄”,多为群众办实事好事。
(二)要明确职责,认真履职。
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因此,指导员的工作也是千头万绪,涉及到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但最主要的职责任务有六条,一是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二是抓好农村经济发展,三是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抓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五是抓好和谐农村建设,六是监督检查各级援建项目和资金的落实情况,认真完成各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和协助当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因此,指导员驻村后,落脚点在村,着力点在民,要紧紧围绕下面四项主要工作内容,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帮助理清发展思路。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在掌握村情民意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和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三农”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目标,从所驻村的实际出发,帮助村级组织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制定发展规划。要立足村情,着眼市场,突出产业化、规模化、特色化、优质化要求,通过建立培育发展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和营销大户等形式,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把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系起来,提高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当前就我县来讲,主要是如何把粮食、甘蔗、蚕桑、烤烟、畜牧、核桃、蔬菜等产业做强做大,同时采取措施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积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着力增加农民群众的非农业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是帮助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及村容村貌整治工作。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县的农村基础设施和村容村貌有了较大的改善,但是,我们应当看到,道路出行不畅、水利排灌不便、垃圾乱堆乱倒、污水乱排、畜禽乱放、土地不批就占、沟道路道想占就占的情况不同程度地存在,婚丧喜事互相攀比、成群结队打麻将、只要国家照顾而不尽公民义务、家庭邻里纠纷不时发生、封建迷信抬头等等,这些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的要求不相适应,因此,指导员驻村后,要从农民需求最急迫、最现实、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分步实施。一是认真参与组织实施好所驻村在建项目及新增项目的建设,按时高标准完成建设内容。二是充分发挥派出单位及其他方面的优势,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投入力度,集中力量,稳步推进,帮助所驻村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社会公德教育,倡导移风易俗,崇尚文明,推进“文明鹤庆”创建。
三是帮助规范村务管理。村务问题、财务问题是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也是影响村内党群、干群关系的主要因素。指导员要了解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财务管理方面的意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督促检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运行落实,提出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及其规范运行的意见,并督促村干部付诸实施,切实做到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依法维护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指导员在驻村期间要召开民情恳谈会,组织村干部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的学习会和存在问题的分析会,帮助村级组织完善村务管理、财务管理的制度。
四是帮助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确保农村稳定是建设平安和谐社会的基础。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的动态,督促和协助村干部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公正公平地处理解决矛盾纠纷。对于土地征用、社会保障等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指导员一方面要向农民群众宣传解释有关政策,另一方面也要为他们积极争取合法权益。对于集体资产、村务财务、土地承包等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指导员要配合上级查明情况、搞清问题。
五是做好三项具体工作。2011年3月底前完成对所驻村的基本情况调查,2011年6月底前完成对所驻村农民收入情况调查和水利基础设施情况调查,分别形成三份调查报告,由工作队队长收齐后按时统一报送县委新农队办。
(三)要在岗在位,严于律己。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第五批指导员来自省、州、县、乡镇四级100多个部门,人数多,又下派到113个行政村,这就需要各级组织的关心和管理,更需要全体指导员的自觉行动。为此,全体指导员要严格遵守《鹤庆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的意见》和《鹤庆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指导员“五不准”的要求,树立务实的形象、公正的形象、廉洁的形象、勤政的形象、为民的形象,以自己良好的形象带动村级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今年要实行指导员挂牌上岗、服务承诺制度,上岗牌由县委新农队办统一制作,发放给全体指导员,服务承诺内容由各位指导员于2011年2月底前报送县委新农队办。全体指导员要用“把文章写在大地上”的雄心壮志,在农村工作中经风雨、受磨练、体验生活,培养一份与农业、农村、农民的感情,增强一份为“三农”服务的责任,强化一份吃苦耐劳的毅力,练就一身发展农村的本领,从而实现“一年指导员、一生农村情”人生价值。
三、加强领导,创新举措,为指导员工作深入开展创造条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是省、州、县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党在农村基层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四年来的实践证明,这项工作得到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取得了明显成效。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上来,切实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工作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扎扎实实地推进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二)强化管理,促进履职。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定期研究部署任务,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农村,检查指导工作,帮助指导员解决困难和问题。要把指导员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切实履行对指导员的直接管理责任,要认真建立完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公开承诺、例会交流、巡视督查、定期走访反馈、不合格指导员召回重派制度,加强考勤考核,确保各级指导员人员到位、精力到位、工作到位,防止出现失管现象,不论是省级下派的指导员,还是州、县、乡镇下派的指导员,都要服从乡镇党委的统一管理领导。各乡镇党委班子中要有专人负责指导员日常工作,要对任何一个指导员生活上关心、工作上严格要求,不管什么原因不能到位的指导员或不服从乡镇管理的指导员,各乡镇要及时给县委新农队办报告,不合格指导员县委将召回重派,对召回重派的指导员通知组织人事部门按年度考核不称职处理,并实行行政问责。指导员每月的出勤及工作完成情况表必须由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审核签字后上报。县委新农队办要不定期地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巡视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派出单位及指导员提出整改意见。
(三)创造条件,营造氛围。
采取分级培训、阶段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指导员的培训。引导没有农村工作经验的指导员找准位置,进入角色,融入基层,融入群众,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指导员派出单位要加强支农资金整合,把各部门年度安排的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尽可能下达给挂钩村,并协助乡镇、村两级组织实施,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各乡镇要赋予指导员在重点工作、项目管理上一定的职权,让指导员有责、有权、有事干。县、乡镇新农队办要建立难事、要事集中交办制度,积极疏通指导员反映情况的渠道,及时汇总、梳理、上报指导员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要特别注意解决在民族地区工作的指导员和女指导员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队及指导员开展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指导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把加强指导员的人身安全教育和管理摆在突出位置,注重消除指导员在交通、居住、人身、饮食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指导员也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积极配合,做好后盾。
各级指导员派出单位始终是指导员开展工作的坚强后盾,要坚持指导员所驻村原则上就是派出单位的挂钩帮扶联系点的做法,建立和完善本单位领导挂钩点联系工作责任制,坚决杜绝一派了之、对指导员不管不问的现象。要实行派出单位帮扶承诺制度,明确派出单位在指导员驻村期间要做的工作,制定帮扶计划,把派驻村的帮扶联系与指导员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衔接起来,有项目的单位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适当为指导员驻村安排一定的项目资金,从而不断强化派出单位的政治责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各派出单位对派出的指导员要在政治上多关心,思想上多沟通,工作上多支持,生活上多帮助,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和家庭等方面的困难,落实相关待遇,使他们安心工作。要坚持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指导员驻村工作汇报制度,坚持年内到村指导帮助指导员工作两次以上的规定,达不到两次的,不得评为先进派出单位,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更不准以单位工作忙为由,随意把指导员召回单位工作,安排其工作任务,省、州、县下派的指导员必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
同志们,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希望第四批指导员回去后把好的作风带回去,努力开创本职工作的新局面,并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全县的新农村建设。第五批下派的全体指导员要把好的作风带下去,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奋发有为的工作热情,克服困难,勇于实践,扎实工作,努力在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最后,祝全体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