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五有四制度”建立非公企业纪检组织
作者: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3-07-18 12:14:54 点击率:19
鹤庆县“五有四制度”建立非公企业纪检组织
为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快速发展,鹤庆县出台《关于在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辖区内设有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在7月15日前,按照程序建立纪检组织,并达到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五有标准,建立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学习培训、工作报告、档案管理四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