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智深主持召开十一届县委第1次常委会
作者: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1-09-21 17:59:33 点击率:66
段智深主持召开十一届县委第1次常委会
6月23日,县委书记段智深主持召开十一届县委第1次常委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意见的通知》精神。
会议指出,《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桥头堡的意见》是云南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同时也为我县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能否抓住用好战略机遇,事关我县长远发展。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吃透并把握好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做好政策衔接,梳理和争取中央、省、州支持项目。紧紧抓住国家在云南建设稀贵金属和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区、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以及矿业与水电开发相结合,发展可再生清洁能源、清洁载能工业、电价改革试点等优惠政策,争取矿业开发、旅游开发、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生态补偿、财政转移支付、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加快发展项目纳入全省桥头堡总体规划(2011—2020)。
为贯彻落实好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县委决定于7月上旬组织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讨论研究我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省委文件及全州加快工业发展大会精神的具体措施。
会议研究了加强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会议提出,县委是全县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县委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全县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发展思路和发展措施,推进事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的贯彻落实;支持人大、政府、政协、武装、检察、审判机关和乡镇党委、政府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急、难、险、重突出困难和矛盾;创新工作机制,营造加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强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自身建设对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至关重要,必须把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建设成为团结坚强,不畏艰难,甘于奉献,勤于工作,善于作表率的领导集体。
会议要求,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一是要坚持集体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作原则,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职能作用。二是思想作风要纯,工作作风要实,生活作风要严,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维护县委权威。三是要带头自觉遵守公务用车管理、公务采购、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做到不驾公车,不酒后驾车,不经手公务采购,不参与工程招投标,不直接参与操作国有资产转让、出让、收购。四是要加强对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的财务、资产、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外出考察的监督检查,结合县委换届,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审计局尽快组织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财务作一次全面审计。
会议还研究了“七一”表彰、县城西片区国有净资产转让方案、鹤庆县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十一届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分工等有关议题。
县委副书记、县长杨祥,县委副书记张松、王耀,县委常委彭晓源、杨桥枢、邹国仁、李庚昌、高胜军、浦绍兵出席会议,县政协主席李玉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瑞芬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县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