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公安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14 09:06:54 点击率:28
鹤庆县公安局召开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
2月26日下午,鹤庆县公安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县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杨云波,县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寸锡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宏祥主持,县委第七督导组、局党委委员、全局民警职工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视频的方式开至各派出所、看守所和警务室。
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智渊首先组织学习了《鹤庆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和《鹤庆县公安局党委关于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会上,杨云波副县长指出,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全县公安工作实际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会议,标志着全县公安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式启动,希望全局民警职工以饱满的精神和认真的态度投入到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规定动作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杨云波副县长就如何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作了三个方面的强调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把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践行党的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求;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求。因此全局民警职工一定要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决策部署上。二是把握部署任务和要求,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要突出反对“四风”和领导示范这两个重点,作为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辖区治安问题突出群众就会不满意、案件高发群众就没有安全感、案件未破或有条件但破不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群众也不会感到安全和幸福,因此全局各部门和全体民警职工在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环节中要敢于担当,认真履职,从交通、户政、出入境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入手,为群众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工作中既要破大案,也要办小案,积极主动回应群众期盼,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局党委班子要从我做起,坚持带头遵守纪律和警规禁令以及人民警察行为准则、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县局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从局党委成员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各部门、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县委和局党委的部署要求,认真把握活动各主要环节的时间节点、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要落实领导责任,二要加强督导检查,三要强化协同配合,四要坚持分类指导,五要抓好宣传引导,六要坚持统筹兼顾。杨云波副县长强调,要在落实上下功夫,在聚焦作风建设上下功夫,在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上下功夫,在形成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切实履职到位,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高质量的完成教育实践活动和各项公安工作任务。
县委第七督导组组长寸锡坤在会上指出,根据县委的安排部署,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正式启动,之前公安局党委及时和督导组交换意见,并围绕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鹤庆县公安局党委关于在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体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符合全县公安机关实际,相信县公安局会把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寸锡坤从三个方面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作出指导要求。一是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规定,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二是扎扎实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一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二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三要采取务实管用的措施,四要坚持两手抓、两手促进。三是认认真真做好督导工作。一要紧紧依靠公安局开展工作,做到了解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二要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做到全程督导、全面督导、重点督导;三要坚持以良好的作风抓督导,做到虚心学习、提高能力,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每一件事,树立良好形象。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宏祥对贯彻落实好动员部署会议进行了强调,一是认真开展好评议工作,二是及时召开党员会议,组织学习好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三是转观念、抓实干、求实效、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