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作者:张银奎 发布时间:2013-12-30 14:15:30 点击率:13
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助鹤庆县新农村腾飞
水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而我县工程性缺水,水利工程不足已经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瓶颈。近年来,在国家、省、州水务、财政部门的大力关心和支持下,鹤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整合各部门农田水利项目,足额落实县级配套资金,认真按照工程建设程序,严格工程质量监督和资金管理,积极推进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并取得显著成效。
鹤庆县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2010年批准项目总投资1907.25万元,2011年批准项目总投资1907.18万元,2012年批准项目总投资1947.65万元。3年建设累计到位政府资金552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2400万元,省级资金2400万元,州级资金300万元,县级资金420万元;群众投劳折资313.38万元;项目区整合资金3761.95万元。
项目建设上,鹤庆县工程建设管理局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公开招标,工程开工及质量监督严格按州水务局批复开展实施。2010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共分8个标段,于2011年1月18日开工,2011年4月30日完工,完成渠道建设61.508千米,项目按要求进行审计、验收。2011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共分6个标段,工程于2011年10月8日开工,2012年3月18日完工,完成渠道建设54.365千米,项目按要求进行了审计、年度竣工验收。2012年度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共分4个标段,于2012年11月20日开工,今年5月初完工,完成渠道建设55.68千米,目前正进行工程结算审计。
鹤庆县在实施第二批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项目上,一是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尤其重视工程建设资金管理,县建设管理局专门制定了内部管理细则,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筹资筹劳等向受益区群众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同时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专人专账管理,做到不重不漏,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健全机构,完善制度。鹤庆县高度重视重点县项目建设工作,县委、县政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确保统一协调,高效推进,县政府还及时成立了重点县建设管理局,具体负责重点县建设各项工作。县水务局及时出台了《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前置审计、公开招标、合同制、监理制等基本建设程序。尤其重视质量监督,在质量保证中,除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督促监理工程师严格履职外,建管局还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同时,邀请项目乡镇、村、组干部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既有利于工程建设期间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也有利于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狠抓安全生产,重点县工程建设项目经招标确定承建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后,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在施工过程中,县工程建设管理局、监理部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贯彻到生产、施工全过程。县工程建设管理局还组织技术人员、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定期、不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及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为工程实施提供保障。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创新社会管理。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连续4年干旱,群众对兴修水利愿望迫切。鹤庆县因势利导,广泛动员群众参加农田水利建设,让项目区群众了解项目,支持建设;坚持“一事一议”制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依法行使管理本村公共事务的民主权力;加强建后管护,建立了项目工程用水协会,做到“以水养水”,使工程能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