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交流材料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15 08:07:57 点击率:56
鹤庆县发展和改革局交流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下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安排,2010年,我局下派了一名干部到草海镇新民村委会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作为指导员派出单位,我局本着“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原则,采取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抓具体工作,年内多次到新民村看望指导员,了解和掌握指导员驻村的履职情况,认真履行新农村派出单位职责,督促派出指导员的工作。单位领导及派出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积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新民村各村民小组的发展状况,立足本村发展实际,认真分析新民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优、劣势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协助和配合村委会抓好“三农”工作。
一年来,我局积极协助并主动服务村“两委”做好项目资金的争取协调、材料的报送、转报、催报等工作。通过我局和新民村“两委”的共同努力,全年共向省、州、县争取各类项目资金58.6万元。分别为:
(1)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13万元,完成天王庙村村间道路建设及老年活动中心附属工程项目。
(2)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8万元,完成柏寺村村间道路建设及太阳能灯光工程项目。
(3)向州财政争取资金10万元、向省级部门争取6000元,完成柏寺村老年人活动中心古戏台恢复建设。
(4)向州交通局争取资金7万元,完成柏寺村主道路建设。
(5)争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完成天赦坪路及村间道路建设。
(6)积极争取新民小学附属工程建设资金10万元,预计今年可下拨资金。这些项目的建成,极大地改善了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过去的一年,我局还根据2010年全县遭受百年不遇严重干旱的实际,为了确保挂钩村缺粮困难群众在大旱之年不挨饿,我局在充分征求新民村两委意见的基础上,在全局进行了动员,号召全体干部职工捐款1800元,购买大米并及时送到挂钩村的缺粮困难户家中。
一年来,新民村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的一些成效,但依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突出表现在:
一是由于今年我县遭受了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农民增产增收困难;
二是发改局人员编制少,各项事务繁多,对新农村建设的人力、物力相对投入不足;
三是需建设完善的道路、沟渠、村民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多,资金缺口大。
今后在推进村委会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将按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工作方式:
一是进一步督促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履行好职责。
二是大力推广科技措施,引导种植经济作物,促进农民增收。
三是协助村“两委”班子,积极争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四是稳步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是积极协助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