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0-24 22:09:40 点击率:36
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8月19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李镜,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鹤庆分会场参加会议。
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对社会和谐有重要意义,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保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流浪未成年人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加强沟通联系,使他们顺利返乡,回归家庭;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要加强对困难学生的关心关爱,引导全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
回良玉强调,要统一认识,增强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的责任感;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对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加强保护。
民政部、公安部、教育部等部门分别就如何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做了发言。
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省政府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就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提出明确要求。
副省长曹建芳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会议精神,最大力度减少流浪未成年人的数量;要认真落实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明确工作责任,建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要提升保障水平,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机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的作用,不断完善救助保护措施;要强化舆论引导,在全社会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关心关爱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李祝庆 李镜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