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墩乡探索党务公开新模式 ——建立普通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31 16:43:30 点击率:108
为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不断扩大党内基层民主,金墩乡探索建立了普通党员旁听党委会议制度,创新党务公开新模式。
一是明确旁听范围及内容,科学确定旁听议题。凡涉及本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重大问题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难点问题以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原则上均邀请本乡的普通党员参与旁听,确保党员知晓党内重大事项及落实情况。但按相关规定,属于保密范畴的议题不列入旁听范围。同时按照“抓大事、议大事”的要求,把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党委急需研究解决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考虑,由乡党委委员提出旁听议题。
二是公开推荐旁听对象,严格确定旁听党员。采取提前公告、党(总)支部推荐、核实身份的方式公开确定参与旁听的党员。乡党委在会议召开前2-3天,由乡党政办公室发出预通知,接到通知的各党(总)支部根据要求推荐旁听党员并上报乡党政办公室,再由乡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对上报的旁听党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反馈到相关党(总)支部,最后,乡党政办在会议召开前一天正式通知旁听党员旁听会议。议题不涉及的村或单位,轮流由各(党)总支部推荐。一般每次会议旁听的普通党员为2-3名,因会议需要,可适当增加旁听人数。在人员推荐上,要求各党(总)支部推荐党组织关系在本乡、能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乐于并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和各项公益事业、在本村或本单位有一定的组织号召力、有一定议事能力的普通党员。
三是规范党员旁听程序,落实党员监督义务。旁听程序主要包括通知参会、议题送达、组织旁听、反馈意见、督促落实五个环节。乡党委在会前一天向旁听人员发放书面通知书,告之其参会时间、地点、议题。会场内设党员旁听专门席位,在正式议题开始前,由乡党委专职副书记对旁听党员做出旁听会议的相关纪律要求。旁听党员在旁听过程中可发表意见、建议和参与相关议题的讨论,但不参与决策,若对会议决策有疑问和意见,可提出合理化建议,乡党委能当场答复的即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落实承办部门在15日内给予答复。乡党委在会议决策实施后,决策实施部门定期向旁听党员反馈决策实施情况,由旁听党员对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是认真办理党员意见,实施挂牌销号制度。一是意见反馈。乡党委对旁听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和答复,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回音。二是决策实施。对旁听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乡党委研究做出决策后,需在3天内明确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提出解决途径和期限,在党务公开栏上以“挂牌销号”的办法予以督办解决,聘请旁听党员为监督员,对决策实施情况全程跟踪监督。三是情况通报。决策落实单位或部门定期向乡党委汇报决策实施情况和工作完成进度,乡党委对会议决策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