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创佳绩 便民利民促和谐
作者:鹤 讯 发布时间:2011-09-27 22:56:32 点击率:33
科学发展创佳绩 便民利民促和谐
——鹤庆县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执法取得实效
○鹤 讯
县人民法院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三个至上”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民群众认同为目标,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抓班子、带队伍、完善法院管理、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实施廉政建设“一把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出了利民、便民、爱民的新举措,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政治建警 公信立院
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的一支中坚力量,首先必须加强理论武装,县人民法院在深入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教育活动中,始终让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一步坚定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做到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一、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作风顽强的队伍需要有一支更加坚强的领导力量。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在领导县人民法院整体建设的同时,更注重的是班子成员的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各项工作,坚持“三个至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工作中坦诚相见、各负其责、相互支持、齐心协力、率先垂范。形成了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坚强领导集体。在全院干警面前树立了坚定、果断、机智、步调一致又不缺乏人性化的良好领导团队形象。班子凝聚力、创新力、执行力鼓舞着广大干警,成为了全院的表率和学习的楷模,奠定了县人民法院坚实的领导基础。
二、坚持任人唯贤、推行一岗双责。人才培养是建设高素质队伍的必要措施,围绕“抓素质,强队伍”的工作重点,在干部的培养选拔上,县人民法院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努力做到破除论资排辈,破除迁就照顾,树立不拘一格选人才,任人唯贤用干部的观念,树立实绩突出的干部就是好干部的观念,由此来激发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给每一位法官提供展示自己才华的平台和机会。全院形成了奋发进取、务实肯干、有序竞争、团结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加强思想建设、确保政治方向。方向就是旗帜,信念就是力量,县人民法院在推进思想建设过程中,从思想上真正坚定了“三个至上”的信念。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体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得到加强,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社情民意的能力明显提高,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精髓的能力明显提升,一支既讲政治、又精通法律的法官队伍逐渐形成。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为使司法为民更深入地体现在法院的具体工作中,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在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以法官为主体,以审判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以服务人民为己任,努力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工作思路,推出了便民、利民、惠民的一系列司法为民新举措。
一、为企排忧、为民解难。便民利民,不能停留在一条条措施的制定和承诺上,要把满足老百姓的新要求、新期待作为不断改进司法工作的具体举措,真正让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实惠。为此,县人民法院推出了三个“一步到位”。
首先,成立“巡回法庭”,为企业排忧一步到位。龙开口镇是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龙开口水电站所在地,人口多,结构复杂,为有效化解农民工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发生,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县人民法院在龙开口镇挂牌成立了“巡回法庭”,并先后派员调处了农民工与工程承包商之间的纠纷8起,涉案标的约200万元,被县委政法委解放思想大讨论特刊誉为“在抓工作落实中解放思想”的典范。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立足本职、能动司法,黄坪法庭、刑庭、行政庭等部门先后到北衙工业园区企业,鹤庆酒厂等,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对企业单位高管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减少经营中的失误,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其次,推行预约立案,送法下乡一步到位。县人民法院先后在辛屯镇、草海镇、金墩乡、松桂镇、六合乡等乡镇推出了七项便民诉讼措施,并在上述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设立了预约立案点,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交通事故赔偿、务工人员劳动报酬等12类案件开展预约立案,并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依法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了群众诉讼。2009年3月,县人民法院还抽出精兵强将组成工作组深入龙开口等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送法下乡活动,对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所有施工企业经理、监理等,进行专题法律培训和指导,提高建筑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工作组还深入到江东、禾丰、禾米、朵美和箐北等村,对村组干部、党员和部分村民代表进行征地、拆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对因安置拆迁过程中引发的矛盾纠纷和普通民事纠纷提供了诉讼指导,就近就地立案,减轻群众的诉累,引导村民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预约立案和送法下乡从根本上服务了偏远地区的老百姓,是便民利民的最好体现。
再次,实行司法救助,为民解难一步到位。司法工作只有体恤民情才能赢得民心。县人民法院坚持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司法救助,对维护民生,保障司法为民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9年初,针对部分交通事故、工伤、伤害等案件确实无法执行,而受害人生活又极其困苦的情况,县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于当年5月正式建立启动了以财政投入为保障的司法救助基金10余万元,先后对符合条件的20余名特困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此外,县人民法院还为生活确有困难的500多个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约17万元,使特困当事人解除生活上的压力,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制的优越,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增强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信任和依靠感。
二、巡回审理、培训民调。近年来,县人民法院还加大了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力度,进一步将送法下乡活动推向深入,与预约立案、巡回法庭、司法救助一起形成便民诉讼的有机整体。与此同时,县人民法院更加注重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对接,2008年以来,先后在草海、金墩、黄坪、龙开口等乡镇开展培训指导十余场次,参加人员达1000余人(次)。通过旁听庭审和培训指导,丰富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推动了基层调解组织的建设,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三、速调速裁、案结事了。增设速裁庭是县人民法院便民利民、贯彻司法为民的又一重要举措,是积极探索民商事案件速裁审理机制,提高审判效率的大胆尝试。双方争议不大的离婚、赡养、抚养、扶养纠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案件,需要巡回审理且案情简单、双方当事人要求及时解决的案件进行速裁审理,县人民法院在操作上突出“快”、“简”、“省”。“快”就是收案快、传唤快、送达快;“简”就是在不违反诉讼法的前提下,收案从简、裁判文书从简;“省”就是省去一些繁杂、冗长的诉讼程序。庭审程序不拘泥于传统的调查—辩论—裁判三段式格局,只审查当事人争议内容,当庭宣判,当庭发放裁判文书,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参与诉讼。2009年速裁庭成立至今,共收案258件,结案258件,结案率100%。极大地优化了审判资源、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力”,降低了当事人的诉累和诉讼成本,更是将司法为民的要求转变为扎扎实实的具体工作措施和工作实效。今年3月份,在全州民事审判工作会上,受到了有关部门的表彰。
审判执行 成效明显
为了防止超审限和超期羁押案件的发生,县人民法院相继制定和完善了《民商事、行政、审判监督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刑事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全面推行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同时还制定了《案件质量检查办法》,加强了案件质量的评查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提高案件质量。案件流程管理办法和案件质量检查办法的推行,真正做到了向管理要公正,向管理要效率,使审判和执行工作成效明显。2008年至2011年6月,县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结率再创新高,收民商事案件2262件,审结2063件,结案率91.2%,在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判决结案792件,判决率为38.3%,调解及撤诉结案1248件,调撤率达60.49%。刑附民诉讼案件调解率明显提高,共收刑附民案件122件,调解97件,调解率为80.0%,且绝大多数案件做到了当庭调解当庭支付,共支付标的为359.4万元,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县人民法院历来重视涉法涉诉的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中,以“四亮四评”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努力健全完善服务激励、监督机制,建立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办事公开、文明接待和岗位责任“五项制度”,提高首问首办工作质量,真正把窗口服务工作做成服务涉诉群众满意工程。在处理热难点纠纷过程中,及时出警共500余人次,积极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变上访为下访,实行领导包案,进村入户,对近年来一直赴省进京的两个非正常上访案件当事人进行了说服教育,并给予了必要的司法救助,帮助上访人卸下了多年的思想包袱,真正做到息诉罢访。2008年至今年6月共接待来访当事人约3000件次,发放诉讼指导文书资料上万份。
执行工作是确保人民法院的判决内容得以实现的关键,是维护审判公正与效率、法律权威与尊严的重要手段。结合开展 “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人民法官为人民”教育活动,县人民法院把坚持和谐执行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加大思想疏导工作力度,加强法律释明和教育感化工作,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自动履行率和执行和解率,降低强制执行率。带着对老百姓的深厚感情去执行,采用执行员做工作,亲戚做工作,朋友做工作,基层组织做工作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减少被执行人的对立情绪,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促进社会稳定。2008年至2011年6月,在所执结的各类案件中,未发生暴力抗法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在执行工作中,执行人员积极探索、不断总结执行经验和技巧,用“耐心”感动执行对象和亲属,让被执行人及亲属深感由于被执行人的行为给申请人带来的诸多痛苦,主动履行义务,主动履行和执行和解的案件达392件。审判庭经调解当场执行的比例大幅提高,部分审判庭调撤率已达80%以上,判决率的降低有效地降低了执行的难度,提高了执行的质量。
同时,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央、省、州政法委关于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号召,在做好新收执行案件的同时,加大清积力度,“三措并举”,使执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积极争取支持,联动执行。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格局,为执行工作注入了强大活力。二是加强领导,加大执行力度。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对历年来的执行积案进行逐案摸排,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全身心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采取各种措施,攻克难题。在改变外部执行环境、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使一大批“钉子案”、“骨头案”得以执行。2008年至2011年6月收执行案件680件,旧存163件,执结795件,执结率94.3%;结案标的1768.0434万元。
回顾过去,成绩来之不易;展望未来,倍感任重道远。县人民法院将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鹤庆为目标,突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三个重点,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不断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为鹤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