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政府与TNC湿地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订
作者:张银奎 发布时间:2014-01-23 10:11:39 点击率:25
鹤庆县人民政府与TNC湿地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签订
2013年12月24日,县人民政府与大自然保护协会(简称TNC)签订湿地保护合作框架协议。省林业厅国际合作办主任徐志疆、TNC云南项目办主任王月、州林业局副局长尹正权,副县长刘松涛,县委宣传部、县林业局、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森林公安分局、草海镇政府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根据国家林业局与大自然保护协会2013至2014年度合作协议中的湿地保护合作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高原湿地保护,经省林业厅、州林业局、县人民政府和TNC共同协商,初步确定在我县西草海湿地片区的中海和南海、及其水源地白龙潭合作开展湿地生态环境和迁徙水禽保护。
签字仪式上,刘松涛代表县政府讲话。刘松涛建议TNC用专业的眼光,自己的专业特长,为全县的高原水乡——草海湿地的保护作出积极的贡献;同时,要求县级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徐志疆、王月等也相继讲话。
图为副县长刘松涛与TNC云南项目办主任王月签订《湿地保护合作框架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