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27 14:38:06 点击率:61
鹤庆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鹤庆县法院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在审判管理、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取得明显成效。截至9月24日,共收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808件,审结718件,结案率88.86%;收执行案件223件,执结200件,执结率89.69%,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定纷止争、惩处罪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为全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司法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抓好队伍建设。在队伍建设中,县法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抓素质,强队伍”的工作思路,努力造就一支公正、高效、廉洁的队伍,保证审判工作有效开展,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强化责任意识。二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法院班子成员深入辛屯镇大登村、松桂镇大石村、龙开口镇龙开口村等挂钩联系点走访调研10余次,撰写调研文章,分别帮助大登村解决铺填北干弓村至赤铺学校路段费用5000元,帮助大石村、西邑村、龙开口村解决三清洁及春耕相关费用15000元,帮助金墩村解决防火经费5000元。认真开展助残献爱心、地震捐赠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为昭通鲁甸地震灾区、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等捐款10000余元。组织全院干警分成两批,多次到大登村和大石村委会与农户一起对重点水源地、田园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共清理垃圾约6吨。三是以全省法院系统“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开展“阳光司法工程活动”7场次,送法下乡5场次,巡回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四是以“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教育活动和“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为抓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五是以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契机,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新增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截至目前,共有300余人次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200余件。
加强管理,审判执行工作成效明显。今年上半年县法院共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及执行案件共672件,与去年同期收案数531件相比,增加了141件,案件同期增长率为26.55%。今年1至6月份,案件结案率为84.97%,与去年68.55%的结案率相比,结案率上升了16.42个百分点。案件调解率为71.64%,比去年同期56.72%的调解率上升了14.92个百分点。执行案件收案158件,比去年同期收案106件,增加了52件,执行案件增长率为49.06%。执行案件结案率为81.01%,比去年同期结案率52.83%上升了28.18个百分点。一是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分子,对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爆炸、非法持有枪支等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共受理此类案件43件65人;加大对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惩处力度,共受理此类案件 12件22人;继续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案件,共受理此类案件6件9人;继续对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共受理此类案件 1件4人。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上半年有6名未成人受到刑事处罚,其中有3 人被判处实刑,有3人被判处缓刑。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共结案37件55人,判处罪犯 55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5人。继续加大对罚金刑的适用,单处罚金1人,并处罚金30人,判决挽回经济损失67.9万元。二是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为要务,审理好民商案件。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460件,审结397件,结案率为86.30%。妥善处理了涉及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63件;公正了各类合同纠纷106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注重审理好权属、侵权纠纷案件100件,切实保护国家、集体、个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做到每案必调,共调解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283 件,调解率为71.28%。三是积极稳妥地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上半年共受理和审结2件行政案件,审查行政非诉讼案件7 件,裁定准予执行7 件。通过审判行政案件,既有力地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巩固“清积”成果,全力化解“执行难”。上半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58件(含旧存16件),执结128件,执结率为81.01%,执行标的395.8473万元。
坚持为大局服务,践行司法为民。法院努力探索司法为民新举措,工作呈现多“亮点”,切实为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开展好“阳光司法工程”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挑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件7件,到西邑镇水井村委会、龙开口镇龙开口村委会、草海镇马厂村委会、金墩乡金墩村委会、大理监狱等场所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村组干部等社会各界参加旁听,以案释法,让司法真正走近民众,展现法律权威与人文关怀,使人民群众因接近司法而了解司法,因了解司法而理解司法,因参与司法而认同司法,因见证司法而信赖司法,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二是认真开展助残献爱心、地震捐赠等活动。组织全院干警为昭通鲁甸地震灾区、残疾儿童、农村留守儿童、贫困学生等捐款1万余元。二是加强民调培训,多举措化解矛盾纠纷。在审判工作中加大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力度,进一步将送法下乡活动推向深入,与预约立案、巡回法庭、司法救助一起形成便民诉讼的有机整体。今年,先后在龙开口、西邑等乡镇开展培训指导5场次,参加人员约100余人次,有效地指导了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加大案件执法力度,注重保障民生。今年,县法院加大案件的执法力度,坚持对社会弱势群体给予司法救助,争取到以财政投入为保障的司法救助金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特困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上半年共为19 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1.8496万元,使生活有困难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
(寸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