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六个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日制度
作者:干教股 发布时间:2011-06-23 09:24:49 点击率:158
我县“六个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日制度
为帮助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率先垂范”的理念,进一步促进“学习型队伍”建设,规范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县委组织部明确 “六个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学习日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一是规定学习对象。主要是全县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及乡科级后备干部。
二是规定学习时间。每季度一次,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个周末上午9:00开始。
三是规定学习内容。主要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文化等知识,同时把学习农村实用技术、献计献策、参政议政作为学习内容的重要补充。
四是规定学习方式。通过有线电视在鹤庆电视台播出有关专家讲座、报告会、工作交流等,各单位组织领导干部按要求收看。
五是规定学习要求。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学习,严格考勤,确保每次学习的参学率在90%以上。参学对象做到“三有”:有专用学习笔记、有学习体会文章、有个人学习小结,学习体会和个人小结年末交支部和组织部办公室各一份备查。年终学习笔记不得低于1万字,心得体会不少于3 篇。领导干部学习日制度坚持执行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六是规定检查考核办法。县委组织部将对各参学对象的参学情况、学习笔记、个人小结等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