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长陈绍明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0-27 16:02:15 点击率:53
鹤庆县长陈绍明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9月17日,鹤庆县长陈绍明主持召开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了《关于成立鹤庆东草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的请示》、《关于请求审定印发〈鹤庆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的请示》、《关于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洱源县支行贷款给予抵押担保的请示》、《关于补助符合2013年政府五项扶持政策企业扶持资金的请示》、《关于对〈鹤庆县2014年度乡镇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办法〉进行审定的请示》、《关于请求批准技术研究院合作建设框架协议书的请示》,研究通过了《关于上报〈鹤庆县地震应急预案(报审稿)〉的请示》、《关于审定〈鹤庆县环城北路建设项目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的请示》、《关于鹤庆县城东片区火车站以北DPQ2014–E2–05B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等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
会议还听取了县安委办《关于全县1至3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关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全县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各级各部门责无旁贷的重任和使命。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各项工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在一些领域、行业和部门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隐患排查整治任重道远,还需采取强有力措施加以落实和推进。
会议强调,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相关要求,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持之以恒并富有成效地把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办法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邀的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列席会议。
(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