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严把“八关”选准用好干部
作者:干部股 发布时间:2011-06-22 08:41:27 点击率:145
我县严把“八关”选准用好干部
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程序和纪律,严把“八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大大提高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把好推荐关 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定期集体研究干部工作,始终将民主推荐作为提出考察对象的必经程序,采取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考察对象,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四公开”即在组织开展民主推荐会前,公开推荐原则,公开推荐干部的职务、职数和条件,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方式,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推荐工作过程和要求,增加推荐工作的透明度,激发了党员、干部、群众参与干部推荐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把好考察关 每次干部考察都制定详细周全的考察方案,考察前发出考察预告,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考察中普遍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设置征求意见箱和开通专线电话、综合分析等多种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全面准确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实行持证考察和干部考察责任制,干部考察员经过专题培训并经测评合格后发给《干部考察员资格证》,凭证考察,考察组全体成员必须在考察材料和考察谈话记录上签名,以示责任,对因考察环节出现问题而造成用人失误的追究考察组,特别是组长的责任。同时,加大考察范围的广度,考察内容不仅限于被考察对象 “八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而且尽量拓展时空范围,了解被考察对象“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和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的情况,通过干部监督信息员了解考察对象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
三是把好审查关 凡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一律填写《干部任前监督表》,重点对任职资格条件、任职职数、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干部任免事项在提交常委会讨论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征求纪检监察、审计、计生、公安、信访、法院等方面的意见,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会议讨论。
四是把好酝酿关 具体操作中分为五步:部长办公会听取考察组汇报,综合各方面的意见,研究提出初步方案;将初步方案向县委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汇报;征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意见;征求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负责同志对拟提职人选的意见;召开书记办公会进行酝酿。
五是把好决定关 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对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 民主推荐情况、主要优缺点、提名理由、考察结果等情况的介绍,之后与会人员对每个拟任人选进行充分酝酿讨论,并逐个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最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任免决定,真正把好干部任职的准入关。
六是把好公示关 实施干部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任职或非领导职务转任实职的,在县委常委会议作出决定后,在发文任命前通过电视、报纸进行7—15天的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全县人民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公示后,不影响提拔任用的,正式进行任命。
七是把好谈话关 坚持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坚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跟踪教育和管理。
八是把好试用关 严格按照《鹤庆县科级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办法(试行)》的规定,对按法律程序任免和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外新提拔(含公开选拔)的科级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才能正式予以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