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8-29 09:11:19 点击率:408
鹤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7号)
鹤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免去杨森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陈满玉为鹤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48号)
鹤庆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
免去陈波旭鹤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免去寸延芳鹤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第4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的规定,我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和各乡(镇)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于2012年年底任期届满,鹤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鹤庆县县、乡(镇)两级人大于下半年同步进行换届选举。
特此公告
2012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