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四加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作者: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3-08-26 13:45:58 点击率:27
鹤庆县“四加强”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管理。实行办学水平评估及年审制度,对办园不规范、水平低、无特色、管理差的幼儿园,一律取消其评先评优、升等晋级和申报专项扶持资金资格,并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办;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园长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完善教师在职培训并把其纳入中小学教师国家培训计划;三是加强幼儿园达标晋级体系建设和帮扶工作。建立示范幼儿园对口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等级园示范引领作用;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预案,实行食品留样、接送卡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幼儿园43所,其中,在园幼儿559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