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为公务用车贴标识亮身份规范公车使用
作者: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3-08-13 13:52:42 点击率:22
鹤庆县为公务用车贴标识亮身份规范公车使用
鹤庆县在全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检法、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编在册的公车上统一张贴标识,将标有“公务用车”字样的标识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下角和后挡风玻璃内左上角,亮明其公车“身份”。同时,在标识上公布群众监督电话及邮箱用户名,为方便群众监督、规范公车使用行为提供了广阔的平台。目前,全县246辆公车均已张贴“公务用车”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