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四个加强”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作者: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3-07-05 09:45:40 点击率:13
鹤庆县“四个加强”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一是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各在建项目指挥部建设、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设置专职安全员,以安全抓工期、保质量;二是加强路政执法。严厉打击无证客运、客车超员、货车超载超限运输等违法行为,保障运输市场安全规范;三是加强公路管理,力争使隐患早发现、早排除,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四是加强水路运输监管,切实保障水上运输安全有序。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主办 云岭先锋杂志社 承办
滇ICP备05000002号 云新网前审字2013-05号
未经云岭先锋网书面特别授权,请勿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举报电话:(0871)6399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