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英雄”谱华章
作者:张瑜辉 发布时间:2013-03-26 08:36:46 点击率:8
少年“英雄”谱华章
——记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沈龙彪
每年的端午节这天,在龙鹤庆县开口镇朵美片靠近金沙江畔居住的村落有一个传统的习俗,当地村民称之为“游百病”,即在端午节这天的黄昏,为了消灾祈福,祛除百病,全村老少都到江边游玩。
2012年6月23日端午节这天,在鹤庆县朵美小学六年级寄读的沈龙彪与同学、朋友到江边游玩。当他们经过大沙坝时,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呼救声,看见3个少年正从金沙江的一条支流上冲下来并在水里惊慌失措地呼救。沈龙彪来不及多想,迅速脱了衣裤跳进水里救人。在湍急的水流中,沈龙彪来回游到水中把落水的李楠和张杰两少年连推带拉救上岸。当时他已经筋疲力尽了,附近又没有其他大人,但第三位落水少年刘吉星却还在水里挣扎。沈龙彪义无反顾地再次跳进水中,奋力将刘吉星拉了出来。当他把刘吉星拉出来时,因在冰冷的江水里浸泡和过度用力,全身乏力,已经没有力气再站起来,可是第一个被救起来的少年李楠却不见身影了。原来李楠见沈龙彪正在吃力的救第三个人,就又跳下去帮他,结果因体力不支,跳下去就不见踪影。沈龙彪只能大声呼救。听到沈龙彪呼救时,大人们跑了上来。当大人们循着水面冒泡的位置潜下水将李楠救起时,医生也赶到了,可是已经无法挽救这个13岁的少年。
沈龙彪家住鹤庆县黄坪镇子牙关村小新自然村,2004年随在朵美街上做生意的父母迁居朵美并在朵美小学寄读。目前,沈龙彪就读于朵美初级中学七年级110班。救人事件发生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沈龙彪“鹤庆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对其进行了表彰。2013年2月,省政府表彰奖励2012年度全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时又授予沈龙彪“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为他颁发了奖章和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10万元。
据七年级110班班主任王春荣讲,沈龙彪是110班的劳动委员,平时他热爱劳动,作为劳动委员总是带头打扫卫生,个人自立和生活自理能力也比较强,经常能看到他在父母经营的摩托车修理店里帮忙。
记者在沈龙彪的带领下来到了救人地点,由于是枯水季,他救起落水少年的那条支流已经干涸。据沈龙彪回忆,在救人的过程中,他曾一脚踩空,水漫过了他头顶,让他喝了不少江水。他说:“当时什么也来不及想,更没想到害怕,作为会游泳的自己第一个反应就是救人,个人的安危是事后才想到的”。
在沈龙彪父亲的带领下,记者来到龙开口镇箐北村箐南自然村被沈龙彪救起的少年刘吉星家中。刘吉星的奶奶王庆珍激动地用了“英雄”一词形容沈龙彪的救人义举,并再次向沈龙彪的父亲表达了谢意和敬意。
沈龙彪救起的不仅是两个鲜活的生命,同时也挽救了两个家庭,用实际行动弘扬了见义勇为精神,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