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湿地保护项目建设力促草海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
作者:洪 峰 发布时间:2013-12-26 14:18:27 点击率:28
农业湿地保护项目建设力促草海湿地保护和开发利用
——草海湿地治理保护系列报道之二
○洪 峰
为进一步加强草海湿地保护,充分发挥湿地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功能,鹤庆县于2008年向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编制上报了《云南省鹤庆县草海农业湿地保护管护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省、州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2009年,草海农业湿地保护管护区建设项目被列入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1649万元,分两个年度实施。
根据省发改委、省农业厅下达的我省湿地保护工程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和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及省级投资计划,鹤庆县草海农业湿地保护管护区2009年度项目建设投资900万元,包括湿地保护、湿地恢复、可持续利用示范和能力建设工程4部分。2010年度建设项目投资749万元,项目建设包括湿地恢复工程、可持续利用示范及能力建设工程3部分。
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鹤庆县草海农业湿地保护管护区项目建设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农业局局长、草海镇镇长任副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县农业局、草海镇政府、县农建办、草海镇水管站、草海镇罗伟邑村委会抽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草海镇农综站,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项目建设领导重视,机构健全,为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在项目建设中,鹤庆县强化管理,确保质量。项目建设坚持“政府引导、部门配合、群众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按照批准的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项目管理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人责任制。二是执行招投标制。三是执行项目合同制。四是执行工程监理制。五是实行统计报告制度,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进度报表和项目建设总结,及时准确地反馈项目建设情况。六是实行工程项目建设前置审计制度。七是认真落实工程安全责任制。
由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作措施到位,鹤庆县农业湿地保护项目建设如期完成。通过生态排污沟及人工湿地等污染控制工程的实施,对草海湿地周边村庄的生产和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极大地改善了草海水质;在草海周边5个村落建设公厕、垃圾池、堆沤池等生活、生产垃圾收集设施,对生活、生产垃圾进行收集处理,有效改善了湿地周边村落环境卫生状况和优化了湿地的生态景观风貌,而且加快了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通过建设出水控制闸门、生态排洪沟渠,对湿地水位进行调控,保持湿地水位相对稳定,有利于湿地生态系统及功能的恢复,并减缓了湿地沼泽化进程;同时,通过项目建设,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机会,推动地方旅游业的发展,并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储备,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另外,通过项目建设,使草海周边村落的群众进一步认识到保护湿地的重要性,积极主动投入到湿地保护行动中。如今,草海湿地水面清澈如镜、水草丰茂,夏季荷花盛开、冬季越冬候鸟随波嬉戏的秀美景象逐渐呈现,特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紫水鸡逐年增多,白天鹅也光临此地越冬,湿地生态功能得到恢复,项目建设初见成效。
相信随着治理保护工作的推进,在不久的将来,一个完整的喀斯特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地球上同纬度地区为数不多的高原淡水湖泊,将以靓丽风姿展现在世人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