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投入100万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作者:县委办 发布时间:2013-05-20 13:36:21 点击率:27
鹤庆县投入100万元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从今年起,鹤庆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用于扶持每个乡镇不少于2个村发展集体经济。资金审批和使用实行村组申报项目、乡镇党委审核推荐、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组评审立项批复、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村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批复方案实施的工作流程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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