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效好
作者:洪 峰 发布时间:2013-06-18 15:45:54 点击率:12
鹤庆县“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成效好
2012年,鹤庆县本着“政策引导、财政支持,农民自愿、农民受益,民主决策、群众监督,公开透明、上下联动”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取得了好成效。
为切实加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鹤庆县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农村综合改革领导组,成立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项目评审领导组,按照《云南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项目,实施项目建设,为我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有条不紊的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确定议事项目的过程中,鹤庆县始终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谁积极、支持谁、谁受益”的原则,同时严格执行《云南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审批,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工程决算情况向村民公示,真正做到“一公开、两公示”,所有项目及资金运作均做到“公开、透明、规范”。
2012年,全县“一事一议” 项目总投资3753.2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043.96万元。全县共实施普惠制项目172个,省级示范村项目6个,州级示范村项目1个,项目合计179个。修建农村村内主干道149条71.171千米,支道213条24.223千米,挡墙6318立方米,桥涵32座,文化活动室8个建筑面积1198平方米,植树90株,安装路灯100盏,水窖693个、66502立方米,沟渠35条18.726千米,公厕5个,建设小型水利设施22件,安装自来水管道8条23.77千米。
通过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激发了农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推动了农村村内道路建设、人畜饮水、医疗卫生、村容村貌整治为一体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