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落实“城镇上山”推进城镇化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21 10:41:28 点击率:44
鹤庆县落实“城镇上山”推进城镇化发展
鹤庆县按照“做绿两片区、做特乡镇、做美农村”的发展思路,牢固树立“城镇上山留耕地、发展空间三荒要”理念,加快 “一龙潭、两片区”建设力度,按照“宜林则林、宜田则保、宜路则街、宜村建镇”的原则,加快推进两城一体化,打造城镇上山示范带,进一步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
一是规划先行,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突出三个结合做好城镇规划:一是与产业布局相结合。结合全县产业发展布局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利用山区独特的地理环境及比较优势,建设松桂镇等一批具有自身产业特色的小城镇,明确城镇经济发展重点。二是与旅游业发展相结合。着力挖掘地方民俗文化、风土人情、自然人文景观等地方特色,与鹤庆气候优势和资源特点相结合,规划建设草海镇新华村等一批特色旅游项目,大力发展文化旅游经济,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激活城镇发展内生动力。三是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一以贯之地保护好青山绿水等自然景观和名胜古迹,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坚持以人为本,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以人文因素提升城镇品位。目前《鹤庆县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方案》、《鹤庆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鹤庆县城总体规划修编》等相关规划正在进行优化完善。
二是突出重点,找准城镇上山突破口。按照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镇化科学发展的要求,充分结合县情实际,转变思路,调整规划,积极探索用地上山的发展新思路,全力加快推进山地城镇建设步伐,努力构建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的城镇格局,形成“城在山中、房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绿中”的独特城镇风貌的工作思路,以扎实推进新家园行动计划为工作载体。以人口、产业、公共资源“三个聚集”为核心,加大旧城、旧村、旧房、旧校舍改造力度,少数民族村按照体现民族文化特色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结合鹤庆特有的民俗民风,打造集特色饮食、休闲娱乐、民族文化为一体的少数民族风情村。
三是用好政策,实施“农民进城”。按照“放宽城镇户籍、同享城乡待遇、自愿有偿转变、分类协调推进”的总体要求,落实进城落户居民享有城乡兼有“两个身份”,坚持自愿原则,将转户、留权、退地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交给农民,允许农民转户后继续保留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农村土地权益,保留原户籍地计划生育政策和农村相关惠农补贴。将转户农民及时纳入城镇就业、养老、住房、教育、医疗5大保障体系。结合失地农民扶持发展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更加优惠的政策,积极鼓励农业人口向中心城镇转移。积极发展城市劳动密集型产业,为农民进城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完成农业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目标任务。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保障性住房作为农民进城的后劲支撑;加快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让更多企业到鹤庆落地发展,确保了农民进城衣食住行保障。
四是加大投入,拓宽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城市上山发展必然带来水、电力、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成本增加。鹤庆县按照“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总体要求,加大对“上坡进山”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宽城镇建设融资渠道,坚持做特城镇,强势推进山地城镇建设步伐。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财政出一点、项目布局一点、农民筹一点、银行贷一点的四个一点进行建设。本着超前、够用、实用、管用、好用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避免影响景观。配套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地将教育、卫生、文化、体育以及休闲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配足配齐,确保群众出行方便、购物方便、就医方便、孩子上学方便。
五是夯实产业,为城镇上山提供后劲支撑。鹤庆的总体发展目标为:围绕“扩大内需、促进增长”、“巩固农业、发展工业、增强实力”、“优化城镇、提高水平”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四大战略重点,推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以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活力的提升、群众就业和收入渠道的拓宽来为城镇化的推进提供保障。
(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