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五步曲”提高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31 20:00:23 点击率:191
我县“五步曲”提高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
为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我县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激发村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联合调研 2010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深入到部分乡镇和行政村,对村干部补贴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表明,鹤庆县当前仍然实行“基础补贴+绩效工资+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的结构补贴制度,村干部基础标准为正职每人每月680元,副职每人每月660元;绩效工资按每人1200元/年的标准进行考核发放;村集体经济创收奖励仅有9个村发放,标准在每月150元—400元之间。村干部岗位补贴偏低,难以调动其积极性,有知识、年纪轻、素质好、能力强的新型农民大都外出务工经商,农村基层干部后备力量不足、培养选拔难度增加。
二是专题请示 2010年12月下旬,县委组织部和县民政局提出了请求适当提高村干部岗位补贴的请示。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为全县村“两委”在职在编的党(总)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162人每人每月增加270元,副书记、副主任194人每人每月增加240元。
三是兼顾社区 县委于
四是统筹推进 在2010年妥善解决了退职干部的生活保障问题,共向97名落选干部发放补助资金416560元。认真落实村干部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办法,正职补助500元、副职补助400元,切实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对364名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年终考核评议,发放奖金367350元。提高村“两委”干部基础补贴,村干部每月补贴达1000元。
五是纳入预算 从2011年起,村(社区)工作经费、党组织工作经费、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纳入县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形成稳定的村级经费投入机制。(远程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