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工商局积极开展“桥头堡”建设宣传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0-08 11:05:24 点击率:37
县工商局积极开展“桥头堡”建设宣传
鹤庆县工商局以开展“四群”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三深入”、落实“四联户”,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换照工作,分层分类广泛宣传好《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的意见》和国家工商总局22条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扩大《意见》的宣传覆盖面,使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充分了解内容、用好政策,营造贯彻落实《意见》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在各注册登记窗口向各类市场主体免费印发宣传资料,并根据不同情况向市场主体作重点解读,鼓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
二是要求各工商所(分局)在企业回访过程中,认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重点向企业讲解股权出资、股权出质和商标战略政策,鼓励企业拓宽出资方式和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涉足优势产业和新兴主业。
三是积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求各工商所(分局)深入已经登记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了解生产经营情况,为合作社提供市场信息,鼓励专业合作社走品牌化经营,对有条件的要积极帮助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并为其提供一条龙优质服务。
四是在开展“四群教育挂钩联户”工作中,要求承担商标注册、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经纪人及市场主体发展、红盾护农和诚信市场创建相关职能的股室,在宣传好工商职能职责和“桥头堡”意见、“百千万”惠民工程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调研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把工商系统各项为民服务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