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宣传贯彻《农村公路条例》《湿地保护条例》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04 11:10:54 点击率:31
我县宣传贯彻《农村公路条例》《湿地保护条例》
8月2日,我县在草海广场举行宣传贯彻《大理州农村公路条例》、《大理州湿地保护条例》暨环保世纪行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瑞芬主持启动仪式,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洪斌就切实宣传贯彻好两个《条例》、扎实开展好环保世纪行宣传月活动作讲话。县人大农环委、法工委,县农业局、县法制局、县司法局、县环保局等部门以及草海镇负责人参加启动仪式。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启动仪式现场为群众发放了两个《条例》文本以及《湿地的作用》等相关宣传材料。
(洪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