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7-15 12:49:23 点击率:27
县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湿地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6月14日,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六八任组长,副主任杨金钊、龚富贵、周红梅任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委员、部分县人大代表共21位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副县长黄洪初,县林业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等部门负责人陪同检查。
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在明确执法检查的目的意义,检查的内容和重点范围,检查的方法及步骤的基础上,先后深入草海湿地白龙潭水源保护地,草海湿地核心区北海、中海,以及东海保护治理进行实地检查。
下午,召开执法检查组会议,听取了副县长黄洪初就我县关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
通过听、看、查、议、访,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县高度重视草海湿地的保护治理工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通过近几年的保护治理,草海湿地的水质从原来的Ⅳ类逐步上升到Ⅲ类,局部区域达到Ⅱ类。来草海越冬栖息的候鸟越来越多,从今年情况看,越冬候鸟的数量和种类都比以往大幅增加,草海湿地已成为我县的一道亮丽的风景。存在的问题有,管理机制、体制不健全;保护规划滞后;面源污染严重;乱捕滥杀问题也较突出;投入资金不足等。在下一步工作中,执法检查组建议,一要加大对《湿地保护条例》的宣传力度;二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三要尽快制定湿地保护规划,申报国家湿地公园;四要加快湿地管理保护工作,重点要抓好东海湿地治理的后续工作、湿地面源污染工作、定期整治乱捕滥杀、有害生物清理、实行禁渔制度、科学调控水位。五要加大保护资金投入,各职能部门要向上争取,加大项目储备,加大对接。 (张银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