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11-17 10:32:34 点击率:39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8月29日至3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进行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瑞芬、杨耀清,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增堂,县住建局、县国土局的负责人陪同检查。
在执法检查动员会上,杨耀清作动员讲话。县住建局局长赵海清受县政府委托报告我县贯彻实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情况。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松桂镇、辛屯镇、草海镇以及南庄村、新登村、新民村,分别听取3个镇和3个村就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
在执法检查情况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认为,我县村庄规划建设管理领导重视,指导有力,服务到位,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政府加强领导,乡镇健全了管理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落实了责任制;明确了工作措施,加强了技术培训;扎实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村庄建设管理不断加强。虽然县乡村做了大量工作,但存在对《条例》的宣传学习广度深度不够,群众认知度不高;工作开展各村情况不平衡;乡镇执法主体人员编制不到位,不专职;《条例》缺乏相应的配套性规章执行难等困难问题。
执法检查组建议,一是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使《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要加大对土地违法的处罚力度,制止违章建筑;三要强化管理,配齐配强管理人员;四要加大资金投入,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张银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