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依法治县成效明显
作者:李正华 李镜泷 发布时间:2013-08-21 10:13:09 点击率:29
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依法治县成效明显
——鹤庆县法治县创建工作纪略
2010年以来,鹤庆县认真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法治鹤庆进程,法治县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3月,鹤庆县先后被命名为全省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和全国法治县(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法治县创建工作
我县把法治县创建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法治县创建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成立了鹤庆县法治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分工和37个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并要求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经费按全县常住人口每人0.5元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追加专项工作经费,依法治县、法治县创建工作经费根据实际需要拨付,确保了依法治县、法治县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显著
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稳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我县进一步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确保选拔任用干部依法依规运行;县委常委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县委常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规范制度建设。我县按照法定程序及时开展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制度,制定印发了《鹤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实施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切实将依法行政贯穿于政府管理的各个环节。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我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县两次重点排查了“三农”问题、重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医患纠纷、移民搬迁等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对排查出来的46件矛盾纠纷,按责任、层级管辖,及时分解到相关部门进行了化解。
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努力建设公正高效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两年来,县法院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1570件,旧存2件,审结1569件,结案率99.9%,受理执行案件368件,旧存33件,执结378件,执结率94.3%;县检察院刑事案件的不起诉率1.93%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司法案件检察督查100%。
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安定和谐。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鹤庆县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云鹤镇确定为鹤庆县开展社会管理创新试点乡镇。
全面加强经济法治建设。我县着力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一流投资环境,实现了政府对经济发展科学有效的管理,经济法治建设有序推进。
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我县通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法治乡镇示范单位、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旅游景区法制示范点、民主法治村(社区)等创建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制观念深入人心。我县制定并落实了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共征订“六五”普法统编教材4060本学习读本,印制了“六五”普法系列宣传资料14万份发放到7万户农户家中。在鹤庆电视台和《鹤庆新闻通讯》、《鹤庆手机报》开播和开设《鹤阳警讯》栏目,报道涉警新闻和治安信息,展示我县公安机关和广大干警的精神风貌。
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法律服务体系。近两年来,我县律师年检注册登记率达100%,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登记做到执业持证率、注册率达100%。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为防止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行使,我县进一步建立了结构合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出新招、求实效,创建工作特色明显
我县法治县创建工作重点突出,出新招,求实效,体现出以下鲜明的特色。
一是积极打造乡镇法制宣传教育中心。我县在9个乡镇设立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进一步使广大群众增强了法治观念,培养了法治信仰。
二是建立普法工作联络员制度。我县在各乡镇、县级部门确定1名普法工作联络员,定期上报本单位、本部门开展依法治理及法治鹤庆建设等工作情况。同时,聘请各村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为普法宣传员,进一步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开展。
三是着力打造法制宣传大氛围。我县在县城兴鹤路把法律知识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打造了“法治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累计投入经费12.6万元,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
四是全力打造旅游景区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我县在新华村积极开展旅游景区法制宣传教育示范点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景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传播了法律知识,辐射了法治文化。
五是积极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全县树立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典型。我县在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中开展了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求相关企业以“诚信守法经营”为理念,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六是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成果喜人。2009年12月,草海镇母屯村被民政部和司法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在母屯村,我县进一步选齐配强了村“两委”班子,抓好民主管理和监督环节,大力推进依法治村工作。3年来,母屯村共投入300万元完成村间道路硬化工程,同时投入50万元,建设了4条1500米的机耕路,赢得了群众的普遍赞誉。
七是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2011年,县委、县政府确定了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54项,对其中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34项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前已完成县人民医院内科大楼建设项目、上鹤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县法院搬迁项目、检察院搬迁等25个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没有出现因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点工程建设引发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八是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我县制定了《鹤庆县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理救助救治工作实施办法》,投入专项经费,对全县52名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进行了有效救治。同时,我县还拨出专项经费31.79万元作为专项司法救助资金,对因得不到赔偿款或“三养”费用而生活陷入困难的申请人开展司法救助,在维护法律权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