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8 17:56:51 点击率:29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
8月22日至23日,为全面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客观评价我县贯彻《食品安全法》所取得的成绩,认真分析《食品安全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依法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开展了《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检查组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六八任组长,副主任杨金钊、龚富贵、周红梅担任副组长,副县长梁炳超,部分县人大代表参加执法检查,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执法检查。
22日,检查组先后到云鹤镇政府、县食药监局、鹤庆乾酒有限公司、鹤庆宾馆、鹤庆一中高中部食堂、天顺超市、城南农贸市场、新华村鹤阳人家等进行《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每到一处,县人大代表们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场地和食品食材、查阅相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
23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执法检查组会议。副县长梁炳超就我县宣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汇报,参加检查的县人大代表对照《食品安全法》的内容,结合我县食品安全实际,纷纷发言,提出意见建议。
县人大代表们认为,《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6月1日公布实施以来,在我县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几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下一步工作中,要进一步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大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重视和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要理顺管理体制,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大投入力度,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科学监管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韩海娥)